2011年05月12日 06:24 来源:一财网
轰动全国的包头惠龙集团董事长金利斌自焚案件日渐明朗,当地公安机关认定,惠龙集团旗下的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惠龙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定性为单位犯罪。
但事件留给惠龙集团和1500多名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仍悬而未决。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包头市公安局获悉,初步查明,截至案发时,惠龙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2.5亿元,以及向金融机构贷款1.1亿元。这也是官方首次对金利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进行披露。
截至本报发稿,专案组对惠龙集团存在债权关系的申告人员和单位的具体债务情况登记仍在进行之中,案件涉及的金额仍会进一步增加。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已查明犯罪事实,已经依法对有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参与非法集资人员逾1500人
一个号称资产高达25亿元的巨商突然自焚身亡,为社会留下一串颇为蹊跷的谜团。但本报获得的包头市公安局的官方资料称:“根据调查取证分析认为:金利斌是债台高筑,无力偿还而自焚。”
今年4月13日16时27分,土右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福禾豆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发现一辆被烧毁的汽车,车内有一具被焚烧的尸体,同时公安部门接到福禾豆业公司报告,其董事长金利斌失踪。经DNA检测鉴定,公安机关认定现场车内焚烧的尸体系金利斌,排除他杀和意外事故,属于自焚。
金利斌身后到底留下多少债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包头市公安局称,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惠龙公司财务账目显示,截至2011年3月,惠龙公司向社会1098人集资12.397亿元,向单位职工498人集资1.109亿元,向金融机构贷款1.1亿元。
而截至5月9日18:00,专案组共接待个人借款融资报案人1539人,询问报案人1125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共计61811万元,返利金额共计13159万元,退还本金共计4151万元,损失金额共计44501万元。不过,债务登记工作仍在进行中。
让外界深感意外的是,虽然有办公场所,但惠龙集团却尚未注册。惠龙集团的官方网站资料称,该集团始创于1992年,现已发展成初具规模的多元化集团公司,目前资产逾25亿元,拥有员工近2000人。
截至5月9日,专案组查询惠龙公司及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共18家,分别为惠龙公司全资公司11家(其中包括连锁超市3家)、控股公司2家(内蒙古曲迷奶业食品有限公司控股65%,包头市华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60%)、参股公司2家、承租健身俱乐部1家、地产2处。
调查发现,金利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早开始于2004年,当时惠龙公司开始向公司员工融资,仅部分是针对社会上的人融资。但从2008年6月拟成立惠龙集团公司开始,金利斌便开始大规模向社会融资。
这在包头市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多名市民向本报表示,身边的很多亲戚和朋友都曾在惠龙公司进行放贷。惠龙公司一名财务人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金利斌融资的利息从每月2分多开始,后来越来越高。2010年上半年,金利斌为满足大规模融资需要,甚至成立了资金部,专门负责融资工作。
上述财务人员说,金利斌的财务危机从2010年10月份开始日渐显现,到公司索要本金和利息的债权人越来越多,后来一度被要求摸号排队等候,类似于去银行取款。而专案组调查发现,自2010年下半年,惠龙公司开始无法及时返利,2010年10月成立4个资金部应对要本钱和利息的群众。从2011年1月起,公司返还融资款利息已经很困难。
大债权人拟进行债转股重组
金利斌自焚留下一个难以收拾的残局。记者从多名债权人处获悉,目前大债权人拟筹备成立工作组,对惠龙集团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对此,惠龙公司总经理金利敏向本报称:“不知情,不要采访我。”金利敏为金利斌的妹妹。
按照这几名债权人的表述,5月3日,包头市数百名债权人来到包头市第一文化宫宣布成立临时筹备工作组,该筹备工作组由九个大债权人组成,这9大债权人对惠龙集团拥有4亿元债权,他们将借贷给惠龙的本金主动转为股权,同时号召扣除利息后债权本金为300万元以上的债权人转债为股,以暂时牺牲短期利益来盘活惠龙集团,从而获得更大的长期利益。
此外,30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原则上不要求债转股,如若自愿转股也可以。
不少股东认为,大债权人转股之后,将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当前情况下,大债权人将惠龙集团由资不抵债变为有限负债,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做法,毕竟惠龙集团破产清算对债权人都没好处。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通过债转股方式对惠龙集团进行重组仍存在诸多难题,一方面是大债权人和中小债权人之间存在不小的分歧,另一方面是惠龙集团的负债还涉及金融机构的债务和贷款。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金利斌融资的另外一种途径是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其中金利斌参股包头市天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份300万元,参股包头市商会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
此外,有多名债权人称,包括商业银行、农信社、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或多或少都牵涉其中,惠龙集团的债务关系错综复杂。但这一说法,本报未能从官方获得证实。
包头市公安局称,包头市惠龙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吸收存款,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公司将吸收的款项大部分用于本公司运营及返息,本案属于单位犯罪。
截至5月9日18:00,专案组共查询、查封金利斌及其近亲属在房管局登记的房产25处;共扣押惠龙公司车辆25台。对其他涉罪社会集资人员正在进行取证,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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