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2日 13:20 来源:财新网
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窗口指导,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发改委在不断通过约谈方式,以行政力量灭涨价之火的同时,也试图完善行业监管职能。日前,发改委发文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同行业协会沟通,并设立专门负责反价格垄断的部门。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发文,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年设立专门负责反价格垄断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反价格垄断人才库,完善价格垄断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每年选择一个重点行业开展针对性反价格垄断调查,并建立案件公布制度。
同时,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对行业协会开展沟通交流,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
发改委此前曾表示,价格主管部门尊重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依法保护经营者合法调价行为,不会干涉经营者正常调价,但绝不允许建立在违法行为基础上的涨价,决不允许不法经营者肆意破坏市场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以促进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今年2月1日,发改委开始施行《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垄断行为的调查、处罚权。
此后,为抑制国内通胀压力,发改委先后约谈了方便面、日化、食用油和酒类行业企业,要求暂缓涨价,并对17家行业协会强调了“维护价格稳定”,要求行业协会承担社会责任,暂缓涨价。(财新记者 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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