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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管站站长曝内幕:罚款和财政分成

2011年05月13日 06:05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那些罚款会被交警和路政如何使用呢?王金伍去年11月在黑龙江省林甸县认识了一位运管站站长,酒酣耳热之后,站长酒后吐真言。

  站长说:“从我自身的角度,罚款额度不高的很少,但是法律规定,是规定的范围,为什么罚款都很高呢?就是林甸特困难。”该站长称,“我这40多人吧,有19个是省运管局的编制,是省运管给钱,工资福利的啥都有,但剩下的人,就只能靠罚款了。”

  那么罚来的钱,他们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变成自己的收入呢?这位站长详细介绍了当地罚款的收支两条线是如何运转的,以及这笔罚款是如何分配的。“当然你不是拿回来直接开支,如果直接花了,那就完蛋了。你得走渠道,交财政,财政再给你拨回来,这样罚款就可以正常使用了。”这名站长还抱怨,所有的罚款当地财政要扣40%,留给站里的只有60%,所以站里也很难。

  1996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路罚款最主要的是超载,根据多个法律法规规定,对超载车辆必须要卸货到不超载才能放行,如果公路执法严格按照这样的规定办理,司机们还会超载吗?司机们表示,货都卸了,下一回肯定不能超载。但记者在河南、陕西、内蒙的十天调查中,就从没有见过一辆超载的车辆被卸货。

  为什么光罚款不卸货,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是典型的养鱼执法,只有这样,执法部门才能持续不断地得到罚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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