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3日 10:1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从5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上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在落实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时,出现了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及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倾向性问题。针对以上情况,《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供地,维持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核绿色通道,建立定期检查、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督促市县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和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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