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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微博”投诉

2011年05月13日 15:00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今后,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微博(http://weibo.com)发帖,还可以上网提问。昨天,由丰台工商分局主办的“彩虹消费维权网”和彩虹315微博正式启用。消费者又多了一个维权的网络平台。

  彩虹消费维权网设立了消费指南、绿色通道、食品安全等栏目,“带您认识黑心棉”、“家政服务纠纷案例”、“定制衣服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不少话题都是市民居家过日子经常碰到或是不明白的。

  丰台工商分局李异局长告诉记者,彩虹维权网将与彩虹315微博一起,成为彩虹服务队招募志愿者、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预警信息、解答消费者维权疑问等信息共享的重要平台,同时也为普通市民获取消费信息、参与维权活动、化解维权难题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途径。

  丰台区目前已逐步构建起了由政府领导,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百姓参与“五位一体”的立体消保维权网络,建立起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质量控制、商品质量检测、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舆论监督“五功能合一”的消费维权机制。今年,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还将举办消费教育、组织开展消费参观体验活动,并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服务广大消费者。D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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