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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111元居住支出通过狭义口径得出

2011年05月13日 14:54 来源:中国经营网

  人均居住支出究竟是111元/月,还是680元/月?抑或是两者皆错?中国人居住支出的这笔账该怎么算?

  人均居住支出究竟是111元/月,还是680元/月?

  近日,这两组数据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议论。昨日,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鲜祖德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产生争议,表层的原因是大家甚至个别统计人员对“居住支出”这个概念和口径不太了解。

  口径不同

  鲜祖德表示,我国现行统计中,涉及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支出有两个口径,一是住户调查中使用的居民居住支出口径,主要是用来反映居民日常消费中用于居住的现金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水电燃料费、取暖费、租房房租、物业管理费以及装修材料等支出费用,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二是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核算时的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支出口径,它除包含上述狭义口径中的居住支出外,还包括自有住房分摊部分或叫虚拟房租。这两个口径的主要差异是自有住房消费的分摊或虚拟房租的计算。

  民众对于月人均居住支出111元的非议很大,认为不能反映各地的不同情况,鲜祖德对此表示,统计平均数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可以简洁地反映总体情况,缺点是会抹平不同样本的数值差异。大家议论的月人均居住支出111元,首先是个狭义口径,其次是租房户和自有房户的平均,再次是不同城市、不同租户之间的平均数。举例说,2010年租赁公房户月居住支出为342元,租赁私房户月居住支出则高达780元。

  观点:统计数据要真诚

  东方网评论称,近年来,有关统计数据准确性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方面关心和议论的焦点,很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数据,都曾经受到过公众的广泛质疑。而统计部门也针对这些质疑,或调整口径、调整数据,或作出各种释疑与回应。但是,几乎没有一次解释是令公众满意的。很重要的一条,很多释疑给人的感觉,不是在与公众交流,而是在狡辩,不是真心想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而是想通过狡辩继续让公众接受和认可他们提供的数据。于是,交流就缺少真诚感,所谓的改进和提高,也缺少诚意。

  因此,我们不得不提醒统计部门一下,少些释疑,多些诚恳,少些狡辩,多些诚心。再多的释疑和解释,也不如一次真诚。就象此次的住房支出数据一样,承认数据错了,天踏不下来,统计部门也不会因此而形象受到损害。

  人均居住数据之争

  4日,统计局公布“全国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引发质疑。随后统计局释疑,称统计未纳入购房消费。10日,统计局网站刊发官员郑学工署名文章,称人均月居住支出超680元,再次引发关注。11日郑学工澄清称680元的数据夸大。统计局发言人表示将于18日公布详细数据。

  编辑 王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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