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高晓松醉驾案17日将开庭审理

2011年05月13日 17:07 来源:财新网

  已于13日被公诉至东城法院。最高可能被处以拘役六个月的刑事处罚,并吊销驾照、五年内禁止重新取得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5月13日上午,音乐人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北京东城法院,检方没有透露具体情况。

  据《法制晚报》报道,法院将于下周二开庭审理此案。如果罪名成立的话,高晓松很可能将成为音乐圈中醉驾入刑第一人。

  5月9日晚,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上,高晓松驾驶的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与三辆等红灯的车辆相撞。经酒精检验,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是醉驾标准(80毫克)的3倍多,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

  5月10日下午,高晓松被警方带往东城公安分局看守所。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高晓松有可能被处以拘役1至6个月的刑事处罚,并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据检方介绍,高晓松醉驾案属于直诉案件。直诉案件是指,警方直接把案卷移送至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判决,省略了其中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环节。通常也被称为“不捕直诉”。

  此外,“醉驾入刑”实施后北京被拘留的第一人李俊杰也于同日被诉至法院。

  5月1日凌晨,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醉酒驾车行至东城区朝阳门桥时,被北京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民警查获。5月1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