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3日 20:30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刘末 湖北报道
近日,记者从武汉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系统开通仪式上获悉,目前,武汉市正在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拟建立蔬菜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准备在全国率先试点。
江城蔬菜拟建可追溯系统
据介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由商务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的一项民生工程,主要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覆盖屠宰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等所有流通环节的追溯子系统,综合采用集成电路卡(IC)、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等采集、传递追溯信息,整合成完整流通追溯链条。如在肉食品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要素就是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对肉品从“繁殖—饲养—屠宰—加工—冷冻—配送—零售—餐桌”全流程各个环节的可追踪性与可追溯性,确保肉食品供应链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屠宰和加工环节的信息准确性。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要保证食品安全,除了严格监管,还需要新的技术和手段。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系统是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最有效办法,目前武汉市已经实施了肉制品可追溯体系,5月3日,武汉市第一期可追溯信息系统开通运行。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期扩容方案,扩容后将纳入集贸市场、大型餐饮企业等单位,基本实现肉品流通领域的全覆盖。
近几年来,武汉市主副食品需求逐步由数量满足型向质量安全型转变,为了让广大市民吃到“放心肉”和“放心菜”,在猪肉可追溯体系的基础上,武汉市有关部门研究了建设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可行性,并准备开始将6家批发市场和17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可追溯系统列入了市政府实事项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我市的蔬菜也要实现可追溯”,武汉市商务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武汉市已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试点请求。
可借鉴猪肉监管经验
专家介绍,蔬菜的可追溯系统与肉品相似,蔬菜的可追溯系统的构建可以参考武汉现行的肉品可追溯体系,消费者可以在超市里查询到自己所购蔬菜的产地、加工企业、批发商等。一旦发现问题蔬菜,即可迅速查找到源头和销售目的地,控制住问题蔬菜的流通。蔬菜的可追溯系统后,江城菜市场出售的蔬菜如果出现农药超标、缺斤少两、变相涨价等安全事件和违法经营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快速追溯到是本地菜还是客菜、由哪里出产哪里批发、哪家菜市场哪家摊位销售的,还能通过网络、热线电话和短信进行举报投诉。
据介绍,武汉申请全国可追溯系统试点城市将要负责建设、管理城市追溯管理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分别实现与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互联互通,作为城市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的控制中心。同时,试点城市还需建立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库,汇总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上报的追溯信息,按产地、流通节点、经营商户、追溯码等项目进行分级存储和检索,形成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根据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第一时间明确应急事件产生的上下游环节,锁定源头、追踪流向,向相关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并利用智能化手段,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问题产品下架、退市、召回等应急处置工作。
水果、禽类、粮食将逐步可追溯
记者在武汉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系统开通仪式上了解到,针对蔬菜交易笔数多、品种杂的特点,武汉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力量研发蔬菜电子化交易终端机,通过电子化交易终端机使每笔蔬菜交易数据都能及时、准确地上传。据悉,早在2009年,武汉市民就开始首尝可追溯产地的蔬菜,不过并未形成体系。2010年10月,商务部先后在全国确立了两批、共20余座城市,加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之中,目前,湖北有武汉、宜昌、鄂州、仙桃、恩施五地已开始试行肉品质量可追溯系统。
湖北省经贸委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要按照湖北省政府对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部署,将以更严密的组织形式、更有效的执法手段、更有力的打击措施,开展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粮、油、肉、菜、奶、调味品、酒类、豆制品、儿童食品等主要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近期重点抓好打击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打击“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今后几年武汉市还将逐步推进水果、禽类、粮食、南北货追溯系统建设,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严格流通监管和资格审核
武汉市相关部门介绍,该市将按照“分段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实现肉菜生产和流通主体的可追溯。
从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着手,严格执行“肉菜上市须附‘两证’(产地证明、检测证明或检疫证明)、进入市场须凭‘两证’、交易买卖须经抽检合格并提供购(销)货凭证”,从而达到“肉菜来源可查证、去向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同时,推行本区域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管理制度,上市蔬菜须经相关质检机构检测合格,并由县(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出具产地证明。
按照要求武汉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肉菜严格查验“两证”,并对经营者逐一进行进场登记,不具备“两证”的产品不得进场交易,对具备有效证明的产品由批发市场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易。
湖北省商务厅要求全省各级商务部门,全面落实商务部制定的《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政府批准的《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肉品蔬菜企业审核换证工作,严禁在审核换证工作中走过场、走形式,杜绝“只换证、不审核”的现象,严格把好肉品蔬菜行业市场准入关,切实管住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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