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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收费值得推敲

2011年05月17日 04:21 来源:深圳商报

  路边临时停车可能重新开始收费!据本报前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1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事涉路边临时停车位的内容有:“路边临时停车位一次性停车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制定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合理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

  重新收费会不会又肥了另一个“高戍达”?这恐怕是公众听闻消息的第一反应。因此,政府重启收费,首先要打消咪表事件对公众的负面影响。

  1995年,深圳参照香港对城市道路停车的管理办法,采取政府授权企业征收管理的方式,选择了深圳市高戍达集团投资建设咪表,并授权收取“车辆临时占道费”。然而,咪表收费十年,质疑声随着汽车数量的剧增和交通日益拥堵越来越大。质疑内容集中在:咪表停车占用的道路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不该用于企业盈利;企业没有执法权,但却逾时锁车或拖车,并向车主收取高额罚款。2007年10月初,咪表收费合同到期,政府宣布“咪表停车暂时免费”。随着时间的推移,“暂停”其实宣告了咪表收费的“寿终正寝”,但事件影响并未肃清,许多车主泊车卡中的余额至今无法退回。

  检讨当年做法,咪表收费固然是国际经验,但这一事关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落地”时并未得到充分讨论,重启收费必须用程序正义来体现政策的公共属性,才能保证公共属性不被架空。

  重启收费,政府还必须说清公共利益分配与收费的关系。

  咪表事件后,深圳对路边临时车位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变。2009年7月,深圳把临时停车位免费作为一项“重要便民服务措施”推出,全市257条路段共划分出了16892个临时停车位,并细划为三种停车时段。实际效果表明,“免费”未必等于“便民”,划定临时停车位本是为实现高效流转,让更多人享受便利,而一些人长期“霸占”车位却使一些临时车位沦为少数人的“福利”。

  事实证明,免费未必能让公共利益实现公平公正地分配,反而可能导致滥用。从香港与国外众多城市的实践来看,路边临时停车位大多采取收费方式,但往往收得很巧妙,不同时限不同收费标准让停车位资源真正实现了物尽其用。过去,政府把“免费”与“便民”划上了等号,现在,讲清“收费”与“公平分配”的关系才能赢得公众认同。

  借重启收费讨论,政府还应向公众亮出鲜明的管理态度。

  路边临时停车位收费的一波三折表明了政府在解决停车难问题上的摇摆不定,时而扮演提供者,意图解决停车难;时而扮演引导者,力图用高成本让公众知难而退。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会误导公众,并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也必然让政策效力大打折扣。应该看到,停车位资源一定会越来越稀缺,但土地资源会更稀缺。在解决停车难问题上,政府必须根据涉及公共利益的大小进行取舍,力保公共交通的停车问题,而对私家车主则不应给予“包办”。否则,政府永难摆脱公众质疑。

  回头再看路边临时停车位的存废问题,我们会发现,使用咪表没有错,占道收费也没有错。但是,如果政府态度摇摆、民意参与不足、操作不够透明,咪表与收费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借重启收费展开大讨论,厘清政府管理边界,完善公众参与程序,深圳才可能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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