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发改委发文要求各地促进蔬菜生产流通

2011年05月17日 19:50 来源:一财网

  第一财讯 据新华社5月17日报道,国家发改委17日介绍称,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

  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蔬菜流通方面的运输距离长、流通环节多、经营成本高、抵御灾害能力弱等问题,加上一些地方蔬菜自给率降低,加剧了蔬菜价格的异常波动。

  为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发改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确保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要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大型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用水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或现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

  发改委还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市场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继续保持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合约价格等违法行为。

  根据发改委的通知,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安排不少于30%的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领域的温室大棚、冷库、平价商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尚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2011年底前要依法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此外,发改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高蔬菜自给率;合理规划包括批发市场、社区农贸市场、平价菜店在内的城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蔬菜储备体系,提高城市蔬菜应急供应能力;推动开办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发展订单农业、长期购销合同等产销衔接关系,抵御蔬菜生产流通风险,稳定蔬菜供应和市场价格。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