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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房一价”将实施 二手房定价权仍归房主

2011年05月18日 13: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5月20日,《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将正式实施。该细则除强化新房销售“一房一价”规范性外,对二手房交易也作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不过江城业者普遍表示:二手房的定价权仍归房主,“一房一价”对其约束力有限。

  《细则》规定,房产中介机构销售二手房时,需公示房源面积、楼层等基本信息,同时还需公示房源所在小区容积率、车位配比率等。《细则》还特别强调,必须公布二手房房龄和两证办理情况。

  鲁磨路一中介店长说,二手房分布在各个新旧社区,有些老社区的资料无从查起,“如果真按规定检查,我们也只能接受罚单。”

  武汉顺驰副总经理王晓龙说新房是价格定了税费就能定,但二手房税费是按评估价计算的,不进入交易环节就无法得出准确数字,因此售前公示税费有难度,也容易引起纠纷。

  亿房研究员王磊表示,新房有预售备案制度,“一房一价”公示后,开发商很难变更房价;但二手房的定价权在房主手中,《细则》对交易价格的涨跌没有约束力。

  武汉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副秘书长霍飞虎说,《细则》能促进二手房交易信息透明,维护购房者的知情权,对市场起到规范作用。

  (责任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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