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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稀土资源税征收标准将大幅提高

2011年05月20日 10:57 来源:财新网

  国务院决定大幅提高稀土资源税征收标准,抑制资源开采暴利,改革稀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财新网】(记者 徐明)国务院日前决定,大幅提高稀土资源税征收标准,抑制资源开采暴利,改革稀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大政策调控力度,逐步实现稀土价值和价格的统一。

  国务院19日公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稀土行业发展做出规划。表示,将用1-2年时间,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南方离子型稀土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再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技术先进、集约发展的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格局。

  为此,国务院决定,工信部对稀土行业发展负总责,负责行业管理,制定指令性生产计划,维护稀土生产秩序,指导组建稀土行业协会。工信部将设立稀土办公室,统筹做好稀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制定稀土开采、生产、储备、进出口计划等,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牵头做好年度计划实施、行业准入和稀土新材料开发推广等工作。

  《意见》称,严格稀土行业准入管理。完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进一步提高稀土出口企业资质标准。按照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有关政策,在严格控制稀土开采和生产总量的同时,严格控制稀土金属、氧化物、盐类和稀土铁合金等初级产品出口,有关开采、生产、消费及出口的限制措施应同步实施。

  《意见》明确称,要大幅提高稀土资源税征收标准,抑制资源开采暴利,改革稀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大政策调控力度,逐步实现稀土价值和价格的统一。

  同时,严格稀土矿业权管理,原则上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稀土勘查、开采登记申请,禁止现有开采矿山扩大产能。严格控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十二五”期间,除国家批准的兼并重组、优化布局项目外,停止核准新建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禁止现有稀土冶炼分离项目扩大生产规模。

  国务院还表示,将加快稀土行业整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支持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方案。

  此外将加强稀土资源储备,加快发展稀土应用产业。建立稀土战略储备体系。统筹规划南方离子型稀土和北方轻稀土资源的开采,划定一批国家规划矿区作为战略资源储备地。

  根据国务院分工要求,下一步,发改委将负责牵头做好稀土投资规模和出口总量控制工作。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将共同牵头研究建立稀土战略储备。财政部牵头研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国土部负责稀土资源勘查开采和总量控制管理、矿业秩序整顿和资源地储备。环境保护部负责环保专项整治,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污染防治。商务部负责出口配额管理,妥善协调与各国贸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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