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1日 02:28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国家药监局昨天表示,调整“尼美舒利”临床使用,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国家药监局要求,“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只能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适应症限于如骨关节炎等慢性关节炎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毫克,疗程不能超过15天,并应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尼美舒利”是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1997年在我国上市。“尼美舒利”最早于1985年在意大利上市。目前,在欧洲、美洲、亚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据介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似,“尼美舒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此外,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还发现与“尼美舒利”相关的过敏反应、凝血功能障碍、白细胞减少、肝、肾功能损害等安全性问题。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尼美舒利”在治疗儿童退烧方面,从2004年到2010年,共发生不良反应4703例,其中死亡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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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药“都可喜”撤市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由于临床评估吃了无效果,国家药监局昨天通知,停止“都可喜”等(通用名为阿米三嗪萝巴新片,又名复方阿米三嗪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药监局表示,该药撤市不会对我国患者的用药造成负面影响。
通知要求已生产的“都可喜”,由当地药监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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