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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1亩扣款10万元

2011年05月21日 02:42 来源:郑州晚报

  焚烧秸秆1亩扣款10万元

  □晚报记者 黄盈 通讯员 王令

  本报讯 为保障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给市民一片蓝天,昨日上午召开的郑州市夏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将对存在焚烧秸秆的县(市、区)政府1亩实施财政扣款10万元。

  目前,市政府已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从6月1日开始,按各自分包的县(市、区)进行全面督察。

  对个人在田间焚烧秸秆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的纵火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和赔偿外,公安机关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立案查处;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禁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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