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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拒”撤销收费站的“上级”是谁?

2011年05月23日 04:44 来源:新京报

   ■ 议论风生

   在丹凤县政府三次打报告要求撤销收费站之后,“上级”仍然拒绝依法办事,除了知法犯法之外,实在并无任何狡辩之理。

   据近日《西安晚报》报道,在312国道陕西商州至丹凤武关段,59.7公里的路段设有3个收费站。据丹凤县政府干部介绍,收费站收的钱和县上没任何关系,该县曾3次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撤销收费站,但一直没有获批。

   59.7公里设置三个收费站,其密度相当于国家法律规定标准的三倍。无论是实际收费金额,还是收费站设置密度,312国道陕西丹凤段收费站设置的违法性都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收费站设置的不合理性,当地政府部门亦有同感,为此丹凤县曾三次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撤销。令人费解的是,这个“上级”却连续三次拒绝撤销。公众想知道的是,这个所谓的“上级”究竟是谁?有法不依,拒绝撤销冗余收费站的缘由又是什么?

    “按照规定是要撤销一些,但考虑到商洛是贫困地区,可能保留了吧。”收费站官员如此揣摩“上级”拒绝撤销冗余收费站的“良苦用心”。可事实上谁都知道,收费站过多,收费标准过高,是提高物流成本、阻碍经济发展的一颗毒瘤。“要想富,先修路”绝不是说要靠修路收费来发家致富;修了路但是收取高额通行费,必然非常不利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丹凤县政府显然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三次打报告要求撤销收费站。

   当然,丹凤县政府这样做也是因为“收费站收的钱和县上没任何关系”,但是,不管这些钱和谁相关,都说明违反法律是次要的,多收钱才是王道。也许,这才是“上级”三次拒绝依法撤销收费站的根本原因所在。

   不管这个“上级”是谁,其本该主动撤销冗余收费站,减免不合理的高额收费;在丹凤县政府三次打报告要求撤销之后,仍然拒绝依法办事,除了知法犯法之外,实在并无任何狡辩之理。

   当然,具体情况如何,公众暂且不得而知;但是,谁,为何拒绝依法撤销冗余收费站,公众需要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舒圣祥(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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