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4日 01:5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但闻楼梯响,不见君下楼。”最近,一位就职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人士用QQ签名表达了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纠结心态。
上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收到有关人士消息称,周一 (5月23日)央行将发放支付牌照。然而在当日召开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成立大会上,牌照仍然没有露面。
支付企业苦等
2010年6月,央行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第2号令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首次对非金融机构从事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管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企业必须获得支付牌照后才能进行商业运营。
在此背景下,各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纷纷向央行申请支付牌照。自2010年12月起,央行陆续公示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申报企业,这份名单已经从最初的17家,扩容到目前的32家。
而关于牌照即将发放的传闻从2010年的春节以来几乎每隔几周就会更新一次,对于牌照发放一再延迟的原因,央行并没有作出官方回应。据23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成立大会参会现场人士称,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回应支付牌照何时发放时仅表示“快了”。同时,坊间传言第三方支付牌照仍会在本周发放。
入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的快钱CEO关国光表示,支付清算协会的成立将使以往支付行业的诸多问题能够在国家的监管之下,在合理的框架和协调机制下进行解决。
银行与支付企业“和平共处”?
据了解,支付清算协会设会长与常务副会长、常务理事25人,分别来自央行、11家银行以及8家支付企业代表。当前,协会已经吸纳了164家机构入会,其中,来自银行机构的有89名,占59.33%,财务公司25名,占15.34%,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特许机构7名,占4.27%;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43名,占26.22%。
从机构成员比例上来看,银行机构仍然占有绝对优势,但一家民营支付行业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企业进入支付清算协会的成员名单,至少意味着对民营支付机构创新能力、系统安全和行业地位的鼓励和认可。
然而,在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复杂关系中,“支付牌照”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关节点。“比如一家占据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有很多商业银行需要与它合作,而它对银行的要求也很多,比如要求银行的客户信息共享。但是在牌照发放以前,除非央行提出硬性的关于客户信息共享的管理要求,我们会严格控制,不会轻易向第三方支付提供客户信息。”一家国有大型银行位于南方分行的电子银行部门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牌照发放前,银行对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将有更多审慎的考虑。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3日的支付清算协会成立大会上表示,“支付体系是经济金融基础设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决定着各类经济金融活动的安全和效率,对金融、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国家开发银行行长蒋超良当选支付清算协会第一任会长,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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