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5日 10:25 来源:一财网
5月23日,清华大学1987年建成的第四教室楼被命名为“真维斯楼”,百年名校和休闲品牌的落差,在社会上引起一片哗然。有人讥讽清华“太扯”、“没档次”;有人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国际惯例”;还有人翻出教育部文件,说清华此举是公然违规。
记者昨日从教育部官方网站获悉,教育部对于学校校舍、教室命名的审批权已在2004年被取消,用校内建筑的命名权筹款目前也已成为国内高校吸引社会捐赠的常用招数。
学生:反对用商业品牌命名
清华百年校庆期间,真维斯服饰(中国)有限公司提出希望捐助学校的教育事业。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第四教室楼命名为“真维斯楼”。5月23日,“真维斯楼”被正式挂在“四教”门口。但双方对这一冠名权的具体金额都讳莫如深。
不过,“四教”门口挂出了“真维斯楼”的牌子,这一变化立即被清华学生发现,“真维斯楼”的芳容也随即现身微博(http://weibo.com),并迅速在热门话题榜中升至首位。
“真是太扯了”“以后清华也会有‘美特斯·邦威’楼、‘班尼路’楼”、“学校真这么缺钱吗”……一时间批评声四起,甚至有网友和市民直斥清华“档次太低”,还有网友拍下清华天文台的照片,调侃“哪天要是杜蕾斯捐钱,会不会把这里命名成‘杜蕾斯’。”
有学生表示,不反对学校接受捐赠,反对用商业品牌命名。例如国内名校司空见惯的“逸夫楼”、“逸夫图书馆”。“邵逸夫捐了那么多教学楼,但没有一座叫‘TVB’楼。”一位网友说。更多地反对者则认为“真维斯”是商业品牌,代表流行文化,与清华百年学府的自身气质不符。
校方:这是国内外通行做法
对此,清华大学新闻中心昨天表示,为校园建筑物命名是国内外学校筹资助学的通行做法,这也并非清华首个以企业命名的教学楼。
校方表示,为校园建筑物命名是国内外学校筹资助学的通行做法,清华也设有这样的捐助项目。2003年,裕元集团捐助清华大学最大的教学楼——第六教室楼的建设,第六教室楼也叫“裕元楼”。
其实,清华的“真维斯楼”并不是用商业品牌命名的第一座高校建筑,暨南大学主教学楼就被冠上了地产商富力公司的名字,该公司向暨大捐款1400万人民币。
1997年,教育部(时称国家教委)曾因部分省市出现中小学以个体捐资者名字命名教室、建筑物的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下发《关于学校校舍、教室命名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表示各类学校中属国有资产的校舍、教室,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拍卖其冠名权。要求各类教室、建筑物不得以捐资者名字命名,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审批。
清华、暨大的做法,被认为是公然违反教育部的这一规定。虽然教育部昨日并未作出回应,但记者在教育部官网中查到2004年6月9日发出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教育部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中,学校校舍、建筑命名的审批权已被取消。
建议:冠名前应征师生意见
2006年,教育部曾在美国密西根大学举行中国大学领导论坛,针对此项论坛效果的评估报告在2007年发布,报告显示,很多校领导认为,密西根论坛启发了他们采取新的筹款办法,用捐赠企业的名字命名就是新办法之一。
记者查阅了多所高校的捐赠命名相关办法,均有出资捐赠超过建筑本身造价一定比例,或全资出资捐建,按照捐赠者本人的意愿即可命名建筑物。在清华大学校园中不仅有用捐赠者本人命名的建筑,例如“李兆基(专栏)科技大楼”、 “蒙民伟音乐厅”;也有用企业、团体名称命名的建筑,例如用日本罗姆公司名字命名的电子工程馆、用凯风公益基金名字命名的人文社科图书馆等。
“我觉得这没什么,去学习,上四教,我也不会想到是去‘真维斯楼’,去看书,去的是人文图书馆,我也不会想起她叫‘凯风’,那只是个名字,对捐赠者的纪念,我觉得很正常,这在国外高校也很普遍。”一位在清华园中上学、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师说。
有清华师生建议,学校建筑冠名的更改,应该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基础上,公开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毕竟师生是校园的主人,毕竟是师生在用这些建筑。”清华大学的一位老师说。在用捐赠者命名校园建筑已很平常的香港高校,就曾发生过因师生反对,捐赠者未能命名成功的先例。
延伸:“冠名”到底有无底线
我国高校建筑命名方式一般包括,“数字类”,用“第一”、“第二”命名校内建筑;一类是用学校历史上的老校长、知名校友、英雄人物命名教学楼;还有一类即是用中国传统道德名言中的词汇命名教学楼,例如“明德”、“立言”等。
“也许这更符合中国人的传统。”北京民办教学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业内专家认为,用捐赠者命名校园建筑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由于此前国内高校的建筑多是国家出资兴建,但在国外这已经很平常,“国外高校的校长的主要任务就是筹款。”
“建筑命名是否有底线?”有网友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不少市民也建议高校能否考虑选择和自己品牌价值相匹配的企业接受捐赠,能不为金钱折腰,勇于拒绝一些捐赠。
据了解,不少大学在命名上也有自己的底线。例如“先有楼,后有人的建筑、文物等不允许捐资修缮者命名”,清华百年,清华学堂修缮、校友捐款兴建新清华学堂以及工字厅这样的建筑,是不会出让冠名权的,而“先有人,后有楼的建筑,则可以考虑命名”,例如各个学院以前没有专用的教学楼,后来校友捐建,就可以用捐赠者命名。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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