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5日 20:30 来源:中国网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岳瑞芳)证监会发审委25日审核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随着北京盛通的上会,两名未成年的“娃娃股东”引起投资者关注:两名未成年人为何会出现在北京盛通的股东名单中,他们又如何行使股东权利?
记者调查了解到,两名“娃娃股东”所持股份全部来自遗产继承。
2007年10月19日之前,北京盛通第一大股东贾冬临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2007年10月19日,贾冬临去世。贾冬临生前持有的北京盛通3000万股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一半即1500万股归栗延秋所有,另外一半即1500万股作为贾冬临的遗产由其妻栗延秋、其女贾子裕、其子贾子成继承,其父亲贾则平、母亲王瑞金自愿放弃遗产继承,即栗延秋继承750万股,贾子裕继承375万股,贾子成继承375万股。同时,由于当时贾子裕年仅12周岁,贾子成年仅3周岁,均为未成年人,栗延秋作为贾子裕、贾子成的母亲,担任二人的监护人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其间贾子裕、贾子成的股东权利由栗延秋代为行使。
2010年5月17日,北京盛通转增股本并派送红股。此次股本转增完成后,栗延秋持有北京盛通的股份增加至3825万股,两名“娃娃股东”贾子裕、贾子成持股数均增加至562.5万股。由于贾子裕、贾子成享有的股东权利由其法定监护人栗延秋代为行使,因此栗延秋持有和控制北京盛通50%股份的表决权。
招股说明书显示,北京盛通是一家从事全彩出版物综合印刷服务的企业,其客户群体多为全国知名的出版社、传媒公司和海外大型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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