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5日 18:45 来源:财新网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获环保部原则通过,国内电厂脱硝改造费用约需3000亿元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发布二次征求意见稿后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获环境保护部原则通过,新标准加大了对氮氧化物排放的控制,国内7.07亿千瓦火电机组需进行脱硝改造,费用约需3000亿元。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在5月13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加大了对火电大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的控制力度,收严了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增设了汞及其化合物控制指标。环保部称,该标准进一步修改后会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环保部称,截至2010年年底,火电发电量约占国内发电量的80%以上。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有相关分析指出,新标准出台后,现役7.07亿千瓦火电机组将迎来脱硝改造期(要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须在机组上加装脱硝设备)。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此前撰文称,7.07亿千瓦火电机组改造费用初步估算约2000亿-2500亿元。考虑“十二五”将新增火电机组2.5亿千瓦,环保设施因标准提高增加年运行费用约900亿-1100亿元。
报道称,有权威人士表示,今年国内有望启动300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脱硝工程招标。目前,已划定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成渝等地区,作为落实氮氧化物控制的重点地区,也将成为实施火电脱硝工程的重点区域。
今年2月,环保部网站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对火电燃煤机组等污染物排放类型提出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在内的具体污染物排放限值指标,并规定标准实施的时间提前至2014年1月(对现役机组)和2012年1月。■
(财新记者 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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