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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等获得央行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

2011年05月26日 18:18 来源:财新网

  支付宝等27家企业顺利成为首批获牌企业,上海银联、上海畅购、上海富友金融、上海得仕和联动优势五家公司未获许可

  【财新网】(记者 王姗姗)5月26日下午,中国央行对外公布了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公司名单,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等27家企业顺利成为首批获牌企业,可以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货币汇兑等众多支付业务。

  央行公布的名单显示,此前公示的33家申请企业当中,最终有27家获得了许可牌照,五家未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分别是上海银联、上海畅购、上海富友金融、上海得仕和联动优势。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1年9月1日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证的最后期限,逾期未取得的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为满足《办法》的相关细则要求,支付宝曾于2009和2010年两度实施股权转让,从一家由阿里巴巴集团全资持有的外资性质的企业,改为由马云和谢世煌两位自然人所控制的一家纯内资公司。

  支付宝喜获牌照,阿里巴巴集团内部并不轻松,因为雅虎、软银以及管理层三大股东之间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一事的“后续谈判”目前仍在进行中。

  5月25日,雅虎联合创始人兼董事杨致远对外形容说,这是一场“相当复杂的谈判”。他同时表示,作为阿里巴巴的股东,不管最终达成什么样的协议,“雅虎一定会得到合理的补偿”。

  支付宝公司拒绝就获取牌照对三大股东谈判可能产生的影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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