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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土地监控扩大至全国县域

2011年05月30日 12:00 来源:财新网

  以便及时为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价格波动作出预警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市场的监控已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

  《第一财经日报》消息称,国土部上周四(5月26日)向各省国土部门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确认上述决定开始生效,该文件要求各县级国土部门对2011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对漏报的地块应在6月30日前补充上报。

  报道称,异常交易地块上报范围的扩大,意味着国土部将直接监测各县级城市的地价变动情况,以便及时为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价格波动作出预警。

  事实上,2010年12月,国土部就已经提及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市场监控。

  当时下发的《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地要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提高市场敏锐性和针对性。其中,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一览表》,分别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通知当时还明确,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招拍挂出让公告的审查、竞买人资格审查、追缴土地出让价款等方面切实加强监管。(财新记者 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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