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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鸿运”资质遭冒用?

2011年05月27日 04:10 来源:扬子晚报

  “扬州鸿运”创始人韩峰称,有人盗用他的公司名义揽下工程

  谷岳飞 仇惠栋

  本报讯 本报昨日刊发的《7·28事故肇事方是“扬州鸿运”殡仪馆拆迁事故又是“扬州鸿运”》一文引起读者高度关注。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扬州鸿运”公司创始人韩峰,了解到两起事件背后的种种玄机。

  安监局相关人士:

  这次事故和“扬州鸿运”无关

  南京市安监局相关人士昨晚向记者透露,根据初步的调查,这次的事故其实和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公司没有关系,是其资质被冒用了。对于扬州鸿运基础道路有限公司在7·28事件中的角色,该人士表示,最后的事故认定中,这一公司也没有被认定为肇事方,也存在着资质被别人用了的问题,所以它没有被处理。该人士表示,相关事故的调查还在进一步深入,相关的正式调查结果还有待政府统一发布。

  南京市安监局该人士表示,行业主管部门是南京市住建委,这些企业如何能在南京市场揽下工程,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住建委应该是最清楚的,如果要把哪个施工企业逐出南京市场,也是由南京市住建委作出决定,他建议记者向住建委进行详细了解。但截至昨晚记者截稿时,南京市住建委并未就这扑朔迷离的“扬州鸿运”事件作出任何回应。

  “扬州鸿运”创始人韩峰:

  “我也不知名称又被盗用”

  “我也不知道我们企业的名称为何又被盗用了。”昨日,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的创始人韩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大喊冤枉,他表示南京市殡仪馆新址拆迁事故中的所谓“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跟他本人的企业并无关系,有人盗用他公司的名义揽下了这一工程。

  南京去年发生的“7·28”爆燃事故中,据官方调查结论,肇事的拆迁方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为邵殿军。检方指控邵殿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串通投标罪。所谓串通投标罪,韩峰表示,属邵殿军盗用了他公司的名称,并以此获得投标资格,邵殿军旗下的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并不具备拆迁资质。

  采访中韩峰表示,昨日他赶到南京,也准备找到南京殡仪馆新址拆迁方,想弄清对方为何要冒用他公司的名义,“但听说拆迁方的负责人已被抓起来,因此暂时还查不出其中的原因。”至于为何有“山寨”的拆迁公司,盗用其企业名称,还能屡屡获得拆迁工程,其中缘由则更是迷雾重重,本报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

  (谷岳飞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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