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8日 16:58 来源:商务部网站
据泰国《世界日报》5月28日报道,某旅行社向70岁团员多收团费,恐遭旅游局罚款,某旅游企业喊冤表示「差别定价」是泰国企业规定,泰中旅游协会副理事长杨明今天说,这只是业界默契,差别定价确实不合理。
杨明经营泰国大亚旅运社、普吉太亚旅运社,他觉得差别定价有年龄歧视的问题,并不合理,但对于灿星的运作模式,他也能理解,泰国旅游市场向来就有恶性竞争的情况,现在台湾团购物不如从前热烈,泰国当地企业就有这种差别收费的要求发生。
台湾地区旅游企业通常会与泰国旅行社合作,泰国企业与当地商家配合,为吸引更多旅行团人头,就出现杀价竞争的情况,有些甚至出团成本都不够,旅行社便透过商家回扣或补助,以弥补团费不足的部分。
不过,这主要是曼谷、普吉市场,泰北鲜少如此。大兴旅行社董事长李人杰表示,泰北地区旅游企业接待旅行团都有固定成本,从未发生这种状况。李人杰认为,企业应该收取公正价格,赚取一定利润,让消费者甘心消费,导游领队也不会有要求团员购物的压力。中国大陆、印度现在是泰国旅游重点市场,大陆有大批游客到泰国旅行,企业甚至不收团费,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游客必须到店家大笔消费,以弥补企业在机票、食宿的成本。杨明表示,现在大陆游客购买力比台湾地区高,台湾游客购物效益减少,企业就不愿收学生太多、老人太多的团,台湾旅游企业面临泰国旅行社的压力,但差别收费只是业界默契,旅游公会不会有这样的规定。
泰国旅游协会首席顾问、也是泰日旅游协会主席李朝文表示,企业不应该有差别收费的不合理规定,日本、欧美团不会硬性规定某些团员要多付费用,而且自费行程不参加也可以。
李朝文表示,日本或欧美游客购物少,泰国商家难以从中得到利润,就不会补助当地接待旅行社或提供回扣,但也没有差别收费的问题。
杨明认为,旅游价位应该正常化,希望这件事情之后,旅游企业能发展合理价格的有质量旅游,不要再无理杀价竞争或差别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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