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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利用价格税收杠杆“限塑”

2011年05月29日 08:49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讯 “限塑令”将进一步收紧。新华社28日援引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赵家荣的话说,国家发改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从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深入开展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等4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限塑令”。

  明确市场开办者

  第一责任人制度

  中广网28日引述赵家荣的话进一步说,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将限塑令实施的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农村文明集市创建的工作当中要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明确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的制度,继续加大对集贸市场监督检查的力度,要严肃查处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研究利用价格税收杠杆来进一步限制塑料袋的生产和使用。

  据新华社28日报道,中国将在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集中的部分重点地区,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清除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来源。继续加大对商品零售场所,特别是集贸市场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严厉处罚屡禁不止、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

  中广网28日还引述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副司长张蜀东的话称,在推动“限塑令”时,商场和超市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适时扩大“限塑”范围

  赵家荣表示,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适时扩大执行“限塑令”的商品零售场所的范围,考虑将书店、药店等纳入“限塑令”,明确集贸市场开办者“限塑”第一责任人制度;支持超市、商场采用切实措施,鼓励消费者不使用塑料购物袋。

  据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数据,自2008年6月1日实施“限塑令”以来,中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年使用量减少240亿个以上,超市、商场,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2/3以上,累计减少塑料消耗6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360万吨。

  但“限塑令”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塑料袋生产工艺技术简单,部分地区的小作坊转入地下生产,部分集贸市场还存在无偿提供和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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