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0日 19:58 来源:财新网
澳大利亚商会发布建议书称,希望增加澳金融机构在华投资额度
【财新网】(记者 田林) 澳大利亚商会发布第一份关于澳金融机构在华经营状况及建议报告书,14条建议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放松对澳金融机构在华业务管制,二是增加澳金融机构在华投资的额度。
5月30日,这份报告由澳大利亚贸易部长Dr. Craig Emerson在上海推出。
据了解,目前在华有业务的澳金融机构早在1982年已落户中国大陆,但受制中国金融的各种管制,在华业务发展非常缓慢。目前澳五大金融机构中,仅澳新银行在中国大陆获得信贷业务资格,可开展公司业务。
目前澳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银行的情况是,澳新银行分别持有天津商业银行和上海商业银行20%和19.9%的股权,澳洲联邦银行分别持有齐鲁商业银行和杭州银行20%和19.9%的股权。
中国澳大利亚商会主席沈文(David Olsson)向财新记者表示,境外投资者对中资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投资,受监管机构要求的最高持股比例限制。他说,“20%的持股比例只能作为一种投资,并不能使外资银行很好地转移技术,若将持股比例提高到49%左右,这是一个更加合理的水平。”
若提高外方股东在中资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很可能引起文化的碰撞。对此他认为,这是得以长期合作的必要过程,从长远角度看,有利于整个企业的发展。
他认为,汇丰、渣打和花旗已占据了中国大陆大城市业务,但还有其他地区,比如中西部地区仍有很大的空间,可让澳大利亚的金融机构去挖掘潜力。
他表示,澳金融机构没太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说明其在金融服务方法上有很多可借鉴处。中国金融机构也日益增强向海外市场的拓展,现在是双方合作的一个非常合适的时机。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