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1日 08:0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按整改要求,时速达3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
据悉,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截至2010年底超过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最大民生交通工具。
本报记者王 嘉摄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