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1日 13:00 来源:新闻晚报
晓波
晚报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浙江杭州投资者徐国新操纵股价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对徐国新没收违法所得24.204273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
经查明,徐国新存在两起操纵股价违法事实:一是利用“华成民”、“徐才校”和“王冬香”账户操纵“ST科健”股价。
2009年8月24日9:46:18后,在“ST科健”股票已涨停、市场及“华成民”账户本身已有大量未成交买单、买入申报明显无法成交的情况下,徐国新仍先后利用 “华成民”、“王冬香”和“徐才校”账户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ST科健”股票,将该股价格锁定在涨停价直至收盘,起到了锁定收盘价、误导其他投资者对股票走势判断的作用,为其在后一交易日卖出“ST科健”牟利提供了条件。
在次日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华成民”账户采用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虚假申报手段,在短时间内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ST科健”股票,误导其他投资者对股票走势的判断,影响股票交易量和开盘价。在开盘集合竞价可撤单阶段的最后时刻,“华成民”账户将买入申报全部撤单。随即,“华成民”账户在当日开盘集合竞价不可撤单阶段和连续竞价阶段将前一交易日买入的“ST科健”股票全部申报卖出。
徐国新同时存在利用“华成民”账户操纵“*ST联油”股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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