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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和银监会平台贷余额统计差异由来

2011年06月02日 18:36 来源:财新网

  央行与银监会在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统计数据相差3万亿元之巨;央行人士称,“铁公基”、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平台公司都在其统计口径之内,比银监会的口径宽泛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央行和银监会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统计数据上相差3万亿元,源于两者在统计口径上的差异。

  6月2日,央行有关人士向财新记者称,央行将铁公基(铁道部、公路、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平台公司都在此统计范围之内,包括有商业还款来源的财政资金补贴的平台公司等,比银监会的口径宽泛。

  央行最新公开的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数据是目前官方口径中最新、最详细、最完整的,但这与银监会的9万多亿元的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差距约在3万亿元之巨。

  央行6月1日发布了《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不超过30%。按照官方数据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7.92万亿元计算,截至2010年末,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上限约为14万亿元。如果按照25%的占比保守估计,则2010年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总量应在约12万亿元以上。

  此前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截至2010年11月末,全国地方融资贷款余额约9.09万亿元,占全部人民币贷款的19.16%,全国共有各类地方融资平台公司9828家,其中2.84万亿已被剥离为一般商业贷款。

  央行《报告》称,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其中,县级(含县级市)平台约占70%。该数据与银监会地方融资平台数目基本相仿。

  但对于平台贷款余额的差异,央行有关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对于平台公司的界定,央行的统计口径按照2010年8月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的412号文(即《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融资平台公司的范围——即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

  “铁公基(铁道部、公路、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平台公司都在此统计范围之内,包括有商业还款来源的财政资金补贴的平台公司等,比银监会的口径宽泛。”前述央行人士表示。

  根据银监会规定,银行须依据平台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覆盖情况,按照现金流覆盖比例将贷款划分为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等四类风险定性。

  据了解,央行的统计数据是商业银行根据央行提供的平台公司的名录上报汇总。银监会有关人士则向财新记者透露,银监会亦是按照内部规定要求各商业银行上报的平台贷款数额。

  此前,关于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都承认,各方对平台贷款认定的口径不一,松紧不一。“实际操作中差别很大,很难统一。”银监会前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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