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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两年多商标侵权案 明和美居终于二审胜诉

2011年06月03日 03:19 来源:信息时报

  □本版文、图 信息时报记者 阳军

  人有其名,商有其标。商品的商标专用权如同个人的姓名权一样神圣而不可侵犯。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继款式抄袭、技术复制之后,近几年,仿冒知名家居商场品牌用来招商吸引消费的恶潮,开始在广州家居建材行业蔓延。今年4月,被家居业界广泛关注的“明和美居”状告“花都美居”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明和美居最终胜诉。这引发家居流通业界思考——如何在做大做强自身品牌的同时,加强品牌维护和商标保护。

  维权案例1

  两个“美居”之争行业瞩目

  2008年10月,在广州享有盛誉的大型家居商场高德美居购物中心(企业字号广州市明和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明和美居”)以“侵犯商标使用权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理由将广州花都美居中心告上法庭。

  经过长达两年多的诉讼,2011年4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明和美居胜诉,判决花都美居经营者广州市盟盛贸易有限公司和策划者广州市富浩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向原告明和美居共计赔偿18万元人民币,要求两被告停止侵犯和不再使用“美居”商标,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广州日报》上刊登启事消除侵权影响。

  两个“美居”对簿公堂是广州家居建材行业首个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商标持有方的胜诉昭示着不动产租赁的服务性商标同样不可侵犯,对于企图不劳而获仿用他人市场名称的个人和企业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

  维权案例2

  百安居商标遭侵权和模仿

  提起家居商场品牌的侵权案件,早在2005年,广州就发生了建材城以百安居为名招商受到诉讼的案例。2005年,在白云区同和某建材城,一家打着“百安居门业”招牌的商店业务主管唐小姐竟然声称:“百安居不是外国牌子,只是一个地名而已。后经百安居与广州“百安居门业”交涉,后者愿意在其所有门市停止使用“百安居门业”这一宣传招牌,并向百安居(B&Q)致歉。此事件最后以双方和解而告终。

  百安居中国区市场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百安居进入中国市场后,就曾经有不少公司从商标标志和名称上模仿百安居,比如“家安居”、“乐安居”、“安百居”等,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并不构成真正的侵权,但也有抄袭之嫌。事实上,由于“B&Q百安居”商标在中国已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百安居屡屡遭遇商标侵权和误导消费行为。对于这些侵权事件,百安居也对其中的某些诉诸了法律,然而,由于侵权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并未得到遏制,所以维权之路相当艰苦而漫长。现在,百安居也一直在寻求工商部门的支持,希望能有效打击名称侵权现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点评

  业内人士指出,侵权行为阻碍了家居建材业的规范发展,带来不少危害:它首先侵犯了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果消费者因为无法辨认真假,购买了劣质产品却投诉无门,不仅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还有损于他们对被侵权商家的印象,同时还会导致该企业的推广困难重重。

  律师分析

  服务性商标侵权不易判定

  主攻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北京市集佳(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斌告诉记者,之所以百安居等知名品牌表示维权较难,而且此次美居商标维权案例也耗时两年才得以二审胜诉,主要是因为家居卖场商标属于服务性商标,不同于家具、彩电、汽车等普通商品的商品性商标。服务性商标尤其是不动产租赁等,比较难以界定侵权的行为和内容。邱斌给记者打了个比方,一个商标贴在一把椅子上,很明确的这个商标的主体是椅子,一个商标贴在一瓶矿泉水上,很明确这个商标的主体是矿泉水,而一个招牌挂在一个家具市场门口,却很难确定这个商标指向的经营内容是家具销售还是物业租赁。法院在审理中容易将商场租赁方的管理行为与下属商户的家具建材销售行为混淆,造成判定和维权的困难。

  有法律界专家曾表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在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力度上仍存在一定薄弱之处。因为对侵权证据的取证难等问题,知识产权权利人因为被侵权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得到应有的赔偿。与此同时,也正因为违法成本低,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才会屡查屡现。

  知识产权案件多为酌定赔偿

  在此次美居中心的维权案件中,在经济赔偿方面,明和美居一直以25万元人民币为诉讼赔偿的标的。而几年来美居中心在品牌维护方面的费用早在几千万元之巨,广州花都美居中心打着“美居”旗号进行招商和经营也获利不少,为何诉讼标的仅为25万元人民币,最终法院也只判决两被告共赔偿18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多为酌定赔偿,由于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只是企业收益的一个方面,很难收集证据和判定,因此法官多依据惯例和原告诉求,在50万元以内进行酌定赔偿。

  明和美居负责人李志宽表示,此次美居用法律的武器起诉花都美居中心进行维权的目的,在于保护自身权益和整顿行业风气,而不在于物质赔偿本身,法院对于美居中心商标的认可,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对家居行业内抄袭模仿的不正之风给予了有力的打击。美居中心还将联合集佳律师事务所对于其他针对美居中心的侵权行为请求法律保护和提请诉讼。

  商标专用权不受地域限制

  美居维权案已然尘埃落定,然而留给家居界和法律界还有不少思考。

  据律师透露,目前工商局对企业字号的审批和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批没有很好地衔接,各个行政区域的市场名称登记行为没法限制。

  比如明和美居在广州注册了“美居”的商号,企业字号为广州明和美居中心,若北京再有企业注册“美居”商号和“北京美居中心”的市场名称也是合法的,这就是上诉案件终审没有裁定广州花都美居中心改名而只是要求其不能再单独使用“美居”二字的原因。

  维权建议

  “早注册早维权”有助规避侵权

  和美居中心一样,每个家居商场的品牌名称都来之不易,都花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进行品牌的宣传和维护。面对百安居、美居中心接二连三的被侵权案例,广州其他家居卖场该如何引以为戒,如何规避辛苦建立的商场品牌被仿用被冒用被侵权呢?担任此次美居维权案代理人的北京市集佳(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可鑫告诉记者:“唯一的方法就是早注册早维权。”

  除了早注册这一手段之外,尽早维权也十分重要。在本次美居商标被侵权的案例中,广州花都美居中心早在2007年6月就开始兴建,并以花都美居的名义在广州各大媒介进行大张旗鼓的招商,还在2008年4月在花都区注册了“广州花都美居中心”的市场名称。而明和美居直到2008年10月才正式对其提起诉讼,这对案件的审判和证据的收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果在2007年其招商之初就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各方面的损失都会减少很多。

  天健家居装饰广场营销总监毛礼福表示,天健一直都很重视商场的商标权。最新打造的精品家居项目--柜族馆,在招商之初就已经给它注册了中文和图像商标,以防止他人仿用冒用,之后将推出的灯饰界、陶瓷街都将第一时间进行商标的注册。

  百安居建材超市中国区市场部负责人表示,一个品牌的树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智慧,而侵权搭便车的企业只需要很少的投入就能凭借他人的商誉赚取丰厚利润,这对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构成极大威胁。据透露,事实上,目前百安居仍在寻求行之有效的手段打击遏制这种现象,希望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加大对世界知名品牌的保护,可以得到法律界、工商界的广泛关注,这样企业才无需为维权耗费巨大成本。

  相关报道

  广州家居商场只有约八成注册了商标

  部分家居卖场不重视商标维权

  从2000年的美居中心到2001年的靓家居,从2004年的红树湾到2010年的马会家居,广州的家居商场推陈出新,知名品牌与日俱增。据记者了解,目前广州共有大大小小家居建材商场和专业市场达60余家,其中,具有十年历史的就有美居中心、靓家居、天健、安华等本土品牌,外阜知名品牌包括百安居、吉盛伟邦、宜家、红星·美凯龙等。如此众多的家居商场,只有约八成注册了商标。

  租赁式家居商场对商标维权不够重视

  记者致电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询问如何查询行业整体的商标注册情况,被告知只需登陆中国商标网,在商标综合查询中键入具体商标名称便可查询。

  记者登陆中国商标网,依次输入美居中心、靓家居、大石、百康居、天健等多家广州本地建材家具商场品牌,发现靓家居、百康居、美居中心在2000年前后均已申请注册商标,红树湾、大石家私城、天健装饰城等则在2005年前后注册,而具有十余年经营历史的安华装饰城、喜龙建材城在商标网上却难觅踪影。记者还在商标网上看到,外阜舶来的吉盛伟邦、百安居、红星·美凯龙、宜家家居等知名卖场,也都早已在其总部所在的北京、上海等地进行了商标注册。

  与东鹏、欧派、大自然等家居产品品牌不同的是,租赁式家居商场普遍对于商场名称的知识产权维护不够重视。担任此次美居维权案代理人的北京市集佳(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可鑫表示,究其原因,首先是家居商场多为租赁型物业,提供的是不动产租赁服务,在商标经营类别中属于第36类;家居商场品牌又多受地域性限制,由于其物业租赁的营业性质,商场大多只在注册当地进行品牌传播和市场推广,不似家居产品品牌是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推广。

  品牌名称来之不易

  其实,与娃哈哈、比亚迪等商品性商标一样,作为服务性商标的家居商场品牌名称同样来之不易。据“美居”商标的持有人明和美居的负责人李志宽介绍,早在2000年美居中心正式在珠江新城营业之前,通过前期征集和后期筛选,发展部数十人的营销团队通宵达旦地为商场名称、宣传口号等细节反复讨论和推敲,历经半月才最终敲定“美居”这个品牌名称,旨在建立一个环境优美、产品高档的广州人喜闻乐见的家具建材消费中心,这在当时的广州是独一无二的。加上之后2007年提出的“MOSTART美居”和2009年“高德美居主题MALL”的概念,都是对“美居”这个名称的延伸和阐述。这个来之不易的名称凝聚了历代美居人的心血和成本。

  广州另一家具有十年历史的本土家居卖场品牌——“靓家居”,其名称同样具有曲折的来历和不菲的价值。据靓家居建材超市副总经理郑巍然介绍,靓家居建材超市第一家分店宝岗大道店2001年开业,当时隐隐约约已经有整体家居的概念,故取“家居”二字,“靓”字顾名思义,既有美好漂亮的意思,又体现了广东的语言特色。“靓家居”名称的由来汇聚了靓家居创始人和营销团队的心血,“靓家居”三字既表达了为市民打造美好家居生活的寓意,从音节上看也具有很强的召唤力。

  除了人力资源成本,每个家居商场品牌商标的维护成本都很高。记者从各大家居商场了解到,对于自身品牌的宣传手段除了在各大报纸、杂志、电台、公交和网站投放广告外,还需要资金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吸引消费。吉盛伟邦、高德美居、金海马等大型家居商场每年的广告宣传费用都在几百万之巨。

  商标注册成本仅千元

  业内人士称,广州有两成家居卖场没有登记注册商标,多数是因为对商标维权不重视。其实商标注册手续简单,价格也不贵。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注册租赁式商场商标品牌一般只需1000元,有效期十年,如果需要继续沿用,只需再缴纳一次费用即可。商标从申请到公告只需要一年到两年的时间。

  法律知识

  何为名称权和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名称是指法人及特定的自然人组合等主体,在社会活动和商品交换中,用以确定和代表自身,并区别于他人的文字符号的标记。名称权则是法人及特定的自然人组合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自己的名称,依法转让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者冒用的权利。

  名称权是该主体的一种无形资产,具有明显的财产利益因素。在市场经济中,正因为名称权有这样的特征,一些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看到老字号、名牌企业信誉高,效益好,给企业带来高利润,出于获得非法利润的目的,往往采取非法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冒名顶替,以次充好。对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加以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广州主要家居商场商标注册情况一览

  家居卖场

  高德美居购物中心

  靓家居建材超市

  百康居装饰材料广场

  红树湾家具博览中心

  大石家私城

  天健装饰广场

  吉盛伟邦家居博览中心

  红星·美凯龙家居

  百安居建材超市

  商标名

  美居

  创成靓家居

  百康居

  红树湾

  大石家私城

  天健

  吉盛伟邦

  红星·美凯龙

  B&Q百安居

  申请时间

  2002年9月

  2002年12月

  1999年10月

  2009年7月

  2005年1月

  2005年7月

  1998年12月

  2002年2月

  1998年6月

  公告时间

  2008年1月

  2004年8月

  2009年4月

  200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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