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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3000元,银行给了3万元

2011年06月06日 05:01 来源:扬子晚报

  别处购物时才发现,下岗女工三次登门还款却遭拒

  李海勇

  昨日下午,下岗女工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取款时,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钱全部取出后,结果银行一下就多给了2.7万元现钞。别处购物付款发现银行多给钱后,担心会出问题的杜女士随即报警求助,然而杜女士在警察陪同下赶到银行退款时,却遭遇了意外一幕,银行不仅拒收这笔市民主动退款,反而将杜女士一行赶出了银行。面对赶到的记者,杜女士表示:“我是真的没有想到退还现金还有这么难!”

  银行取款三千

  结果收到三万

  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采访了退款不成的杜女士,得知这位主动退还2.7万银行多付款的女子竟是一名下岗女工,由于收入不高,现在一家超市打工赚钱,每个月的收入1080元,生活过得并不宽裕,然而就是这样一名女士,面对银行的意外“大礼”,她并没有心动。

  杜女士表示,临近端午节,打算取钱买点东西。“去取钱的时候已经下午4点半啦,当时拿着丈夫几天前才存进银行3000元的存折,然后在一个柜台就要求全部取出,手续完成后,银行服务员将钱放进了一个信封。拿到钱后我没有清点,就急忙塞进包里往金桥市场跑,所以当时也没有发现银行多给钱。”讲到3000元现金多出2.7万元为何当场没能发现,杜女士也是显得很无辜。

  就在杜女士到银行附近的金桥市场为儿子选好物品准备付款时,从包里取出现款的杜女士惊呆啦,因为3000元钱和30000元现金的厚度差别实在太大,等她拿出信封里的钱后,杜女士才发现自己原本取出的3000元现金,现在竟然变成了3捆未开封的百元大钞,经过其清点,竟然是30000元之多。

  面对这么多钱谁不心动,可是这些钱不是我的,我肯定不能要,银行服务员意外多付出这么多钱,是否银行服务员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说,恐怕还要受处分!杜女士说想到这些之后,她就急忙返回了银行。

  三次想还款

  均未成功

  为了找一个人能够证明还款过程,最后杜女士半道喊来了自己的朋友蔡先生,但是两人赶到银行后,还未说明来意,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连听都未听进去,迅速将他们赶出银行大门,随后就听“哐当”一声将银行大门无情地关上,然后隔着门缝说:“银行下班了,正在结账!”

  不一会儿,一辆运钞车来了,银行大门开了,杜女士与蔡先生又进银行还钱,这时这家银行的一位行长过来了,说明来意后,这家银行的行长也是连听都未听进去,迅速将杜女士和蔡先生关在银行大门外。但是面对还钱银行拒收,反倒给杜女士带来了很大压力,由于担心今后出现什么乱子,为了早些将这2.7万元现金还回银行,杜女士最后选择了报警。“我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故意多拿钱,更是希望通过警方证明银行多给的27000元钱已经还给银行。”杜女士不无担心地说。后来中央门立交桥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杜女士将取款过程说了一遍。

  “许霆的事情大家都还记得,我好害怕。”杜女士担心自己多拿了银行的钱,成为下一个“许霆”。随后,杜女士和蔡先生在民警的陪伴下第三次找上银行要还款,但是银行给出的答案是:“银行不差钱!”后在蔡先生的提醒下,一个银行会计表示可能少了2.7万元,但是该银行现场负责人并不领情,最后他们又被无礼地赶出门外。

  银行说出错原因

  是新手操作不当

  由于3次送还银行多付现金遭拒收,最后杜女士只好将2.7万现金暂时交给派出所保管。

  昨天晚上7点半,多付客户2.7万元现金的银行发现账面现金不对后,这家银行包括行长、科长、业务经理和柜台工作人员才显得着急起来。

  随即该银行兵分两路连夜追款,一路向中央门立交桥派出所赶去,一路寻找杜女士的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在确认客户杜女士已将27000元暂时保存在派出所时,前来追款的银行工作人员悬着的心这才放下,随后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清点了27000元现金,并办理了移交手续。

  在派出所办理现金移交手续时,由于得知杜女士希望得到道歉的要求后,经过派出所联系,该银行负责人一行,在昨天晚上8点半左右,双方在南京市下关区白云亭宾馆门前见了面。“我要见面的目的很简单,并不是要求他们致谢和道歉,而是要向他们提出,今后工作中发生差错不要紧,但要诚恳地对待每一位储户,而不是将热心的储户拒之门外。”杜女士说。

  这家银行一名行长、业务科长和一名办事员,一男二女3人赶到了与杜女士相遇的地点后,男性行长仅向杜女士口头表达了“谢谢”二字,并作了简单的情况说明:昨天下午4点半,柜员将3000元误为30000元,多付给了杜女士27000元的原因。该行长说,造成这样的原因,主要是该柜员是一名新手操作不当所致。该行长说完,其他什么也没说就转身离去。

  昨天记者向另一家银行一位负责人咨询,该负责人称,银行出现取款错误的事情很常见。银行有监控,还会找到多取钱的当事人的,他不还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此,一位律师朋友认为,虽然很多银行的柜台上都会摆着一块“钱请当面点清,离柜不认”的提示牌,但这样的提示牌并无法律效力。如果储户在取款时由于银行的失误多拿了钱,储户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仍有返还义务。另外,在储户拒绝返还的情况下,只要银行能提供证据证明办理业务时确实多取了钱给储户,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钱。                    本报记者 李海勇(报料人:蔡先生)

  图:杜女士最后无奈将现金交警察保管。

  图:街头急于还款的杜女士手拿烫手现金很无奈。

  李海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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