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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优惠政策 破小企业贷款困局

2011年06月07日 00:4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实习记者 蔡颖 北京报道

  近日,银监会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首次界定了商业银行针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业务范围,对于小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领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此外,根据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将是目前信贷紧缩大背景下的一丸“开胃剂”,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

  助商业银行缓解资本压力

  据悉,银监会在此次《通知》中规定,对于运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允许其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对于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对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标准的前提下,亦可视为零售贷款,风险权重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执行。

  “把小企业的公司贷转为零售贷款的意义在于可以大大缩短贷款的审批流程。”一位商业银行贷款中心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对小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短、频、快”的优势。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为7.27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24.0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普通公司类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100%,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50%,“如果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将降低小企业贷款50%的风险权重,小企业贷款风险权重下调将提高2011年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约0.9个百分点。”国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陈建刚认为。

  在计算存贷比方面,银监会在《通知》中规定,对于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事实上,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存款能力往往不能与贷款相平衡,贷款转为存款难,而新考核标准给银行造成了更大的吸存压力。”国泰君安金融行业分析师伍永刚分析称,“如果将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小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那么银行的吸存压力会大减。”

  另外,由于银行对小企业贷款议价能力较强,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资金偏紧环境下利率上浮更为明显。就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做小企业金融服务还需要银行资源整合的细化。“做小企业不仅仅是贷款,而是全面的经营。”民生银行行长洪琦就曾表示,对小微企业服务如果只看资产这一块,存贷比在这是倒挂的,它派生的存款是不足以弥补贷款的,必须从其他的负债业务来补足这块的存贷比。

  差异化考核待全面铺开

  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强调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商业银行支持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通知》要求,根据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整体来看,目前小企业的发展水平尚不平衡,有优有劣,有传统行业也有新兴产业,有的小企业财务报表往往存在问题,那么针对这类小企业贷款风险无疑比较高。”伍永刚认为,“尽管监管部门提高了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但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放松对小企业贷款资质的考核。”

  据了解,今年2月,银监会方面就开始酝酿《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指引》,针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尽职免责、风险容忍等,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以满足小企业资金需求。同时,由工信部牵头,银监会等多部委参与的新的企业划分标准也有望在今年出炉。

  此次,银监会还表示,将积极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网点的扩张,对连续两年实现小企业贷款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且风险管控良好的商业银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积极支持其增设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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