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7日 02:0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张海英
下岗女工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取款时,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钱全部取出后,结果银行一下就多给了2.7万元现钞。发现银行多给钱后担心会出问题的杜女士随即报警求助,然而杜女士在警察陪同下赶到银行退款时,却遭遇了意外一幕,银行不仅拒收这笔市民主动退款,反而将杜女士一行赶出了银行。银行自查发现出错才连夜追款,并称出错原因是新手操作不当,但对杜女士还款热心之举毫不领情,并拒绝道歉。
(6月6日《扬子晚报》)
这是很让人意外的一件事。银行出错,储户三次还款三次遭到拒绝。要不是公民报警求助,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许霆”。显然,不同人对“三还三拒”有各自看法,在我看来,这把银行的傲慢与储户的恐慌暴露无遗——银行的强势与储户的弱势对比十分鲜明。这件事不仅给储户上了一课教公民如何做人,更给银行上了一课教银行如何做企业。
银行的傲慢不仅表现在储户三次还款三次遭拒,还在于银行竟然说出“银行不差钱”!不仅普通银行员工冷对热心储户,就连行长的态度也相当蛮横——听都未听进去就把储户关在银行大门外,就连最后的道歉似乎也缺少诚意。
众所周知,我们很多银行患有“傲慢病”。比如,部分银行向个人收取“零钞清点费”;该对客户尽到的告知义务而没有尽到;一句“根据自身成本调整收费合法合规”,银行的跨行取款手续费就上涨了。这些都是银行傲慢的表现,不仅体现在各种霸王条例上,还体现在柜台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上。归根到底,这都是银行竞争不充分、大银行垄断惹的“祸”。
而储户对银行多给钱则表现出恐慌,体现出弱势。为了不让自己成为第二个“许霆”,该储户不仅找来证明人帮助自己还款,而且还报警求助。这一方面说明,“许霆事件”提升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提醒公民不能贪银行之财;另一方面,现有制度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储户出错面临牢狱之祸,而银行出错却似乎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让人十分不解。
在我看来,仅银行柜台上一块小小的“钱请当面点清,离柜不认”的提示牌,就折射出银行强势与公民弱势。一旦银行少付钱给公民,银行往往会以此为由拒绝补给公民,不承认不当得利,而银行如果多付钱给公民,公民反而变成了不当得利,若不及时还款就要付出沉重代价。尽管提示牌没有法律效力,但银行这样的做法无疑不符合公平原则。
我以为,这家商业银行不仅要向三次还款的储户郑重道歉,更要向其他广大储户公开道歉。原因很简单,一是银行的资金是广大储户的钱,而银行的说法“银行不差钱”——把储户的钱变成了银行的钱,这种盛气凌人的说法伤害了广大储户;二是广大储户的钱银行没有管理好导致出错,应向储户道歉。银行把出错的责任推到新手身上,如同某些地方政府把责任推到“临时工”身上,缺乏说服力,说明银行存在不少管理漏洞,不对储户负责。因此,该道歉,该被惩罚,更该让犯这种错误的银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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