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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国企领导必须公开薪酬和职务消费

2011年06月08日 14:29 来源:财新网

  从今年5月起执行。职务消费要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不得兼职取酬、参与下属企业分配以及滥发补贴、津贴和奖金等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从2011年5月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职务消费情况必须向职工公开。

  通知指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等制度。国有企业要将职务消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

  国企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薪酬管理规定,不得自定薪酬、兼职取酬、参与下属企业分配、下挂薪酬分配关系、滥发补贴、津贴、奖金。

  国企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职务消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不得超预算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违规购买或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不得违规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

  此外,国企领导人员在任中和离任前还必须进行审计。

  据人民网报道,2007年至2010年6月,三年半时间内有781件涉及河南省管企业的案件立案查处,处分1507人。

  其中,河南省国际合作集团原董事长任金洲、省农信联社原主任张铁良、义煤集团原董事长付永水、鹤煤集团原董事长李永新等7家省管企业领导都因为贪污受贿落马。

  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说,“近年来,河南省国有企业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其中33家省管企业就有8个‘一把手’接连落马,不仅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国有企业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

  2010年4月到7月间,河南省纪委会同省国资委先后深入安钢集团、中平能化集团、郑煤机公司等10家省管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国企廉政建设存在突出问题。如乱投资、乱借款、乱担保,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损失;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资担保、产权交易、设备材料采购等钱、物集中运行的关键环节存在大量腐败行为。■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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