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9日 05:51 来源: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王丽榕 发自深圳、广州
5月30日晚,深圳有名的保障房小区桃源村。时小汶(化名)在楼顶天台上乘凉,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心里颇不是滋味。
时小汶的家庭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房申购中,被政府认定为隐瞒或虚报财产。一个多月前,已经上缴了5000元罚款。“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她自嘲道。
像时小汶这样的人并不少,此前一年多来,深圳第二批保障房分配,一直风波不断。至5月中旬,深圳市住建局已核实有300多名骗购者。在如此频繁、大规模的骗购背景下,近日,深圳新出台《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其中提出的举措—禁止保障房上市交易,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价格回购并重新分配,或许将为保障房分配难题破局。
“1/5”的巨大诱惑
2009年12月31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通告》,由此拉开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请的序幕。
看到这个消息,时小汶心里有些激动,这是她一家三口在深圳拥有房子的好机会。她和丈夫来深圳工作十几年,一直没有房子。孩子出生前,一直租房;生孩子后,则借住弟弟的房子。
她也考虑过买商品房。“但是,我们夫妇都在私人企业打工,收入不高,不想背负沉重的房债。”而在观望之间,深圳房价节节攀升,越来越买不起房子。
2007年,时小汶本有机会购买保障房,却擦肩而过。那时,深圳市首次面向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单身居民)租售保障性住房,申请者户籍须在2005年以前迁入深圳。可惜,她的户籍2005年才刚迁入弟弟家,没有资格。
这次,时小汶无论如何也要抓住机会。夫妇俩仔细阅读了申请条件,对比下自身的情况,发现家庭总资产不符合。按规定,申请者家庭总资产(包括汽车、存款、现金、商铺、股票、基金、保险、债券等)不能超过32万元。
“实际上,我们超过了,于是填申请表时,每项都填少一些。”最后,经过夫妇俩“修正”之后的家庭总资产是25万余元。
“我们也不走运,2007年申请保障房时,对家庭总资产并没有要求。”时小汶说。
除了填申请表,还要交各种证件和证明。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有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社会保险、2008年及2009年收入证明等。
申请和证明材料交上去之后,时小汶有些忐忑,毕竟没有如实申报,但她又心存侥幸: “如果过关,就能以市价1/5的价格买到房子,在深圳落叶生根。”
“九查九核”难堵漏洞
申请材料要经过户籍所在地街道、区以及市有关部门的三级审核,即所谓的初审、复审和终审,并三次公示。
时小汶顺利通过复审后,需要提交资产证明。她通过中介,做了假证明。
终审采取的是联合终审,即联合民政部门,并在市公安、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九查九核”。
时小汶闯过第三次审查,出现在终审合格名单中。她很高兴,有房的梦想就要实现了。
然而,终审名单公示后,却引起轩然大波。2010年最后一天,深圳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悄然出现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家庭名单,有5293户通过终审,1092户被剔除。但是,初审和复审名单公示时均公开了的申请人“财产和收入信息”,该名单中并未公布。经多家媒体曝光后,该局1月4日公布的名单中加上了这一栏。
深圳市民、网民对名单多有质疑,比如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户获批,家住豪宅跨区、跨街道申请保障房的申请户大量存在,已住在“桃源村”、“梅山苑”、“金地名津”等保障房小区的申请户为何还能申请,年收入几千元的家庭竟然开价值十几万元的小汽车……
顶着阵阵“炮轰”,深圳住建局又对终审名单进行复核。这一次,时小汶躲不过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时小汶必须上缴5000元罚款,且三年内保障房申请将不被受理。
时小汶并未告诉记者,其家庭总资产到底有多少。而根据深圳住建局的资料,是过百万。
与时小汶一道,被查出“弄虚作假”的申购者,还有20多名。其中资产最多者达356万元,存款及理财产品就有130多万元,且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招商银行10万元以上的转账记录达82次,最大一次转账额111.15万元。
5月11日,深圳住建局出台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公布将对290名涉嫌骗购者下发《行政处罚预告知书》。
真实财产难以查证
原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孙利平,退休后一直关注着全国各地的保障房分配。他认为深圳审核之严前所未见,且所有审核与查证过程均在住建局网上公示。对比国内各大城市的保障房分配办法,深圳设定的制度几乎是最为严格且公开化的。
然而,即使在这样的制度下,骗购仍然禁而不止。“查得越细,漏洞越多。”深圳住建局负责保障房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抱怨。
“关键在于中国人的财产制度不透明,很难知道申请者的真实财产。”孙利平说。
家住桃源村的沈莲花(化名)告诉记者,她的前同事,有5套房子,2007年深圳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他审查合格,并在去年买到了深云村的经济适用房。
“大家都说他真有本事,就是不知用什么手段。”沈莲花说。
“估计他早就把房产转出去了,或者当初他购买房子时,用了别人的名字。”时小汶笑道,“那些人才是真正的高手,我们这些被查出来的,不过是作假手段不够高明而已。”
“房产如此,其他财产,比如汽车,甚至是存款,也可以他人之名。‘他人’不一定是亲戚朋友,很可能是不熟的人,只要给人家一笔报酬,借人家身份证一用即可。”孙利平分析道。
实际上,同一个人名下的资产,若在不同省份或者国家,也查不到。
而在深圳,有房产也不一定查得出来,那就是没有房产证的农民房或集资房。
而让时小汶更担心的不公平是:“如果有问题的申购者贿赂政府的审查人员,由此放他一马,那该怎么办?”
禁止上市或是关键
孙利平认为,骗购保障房者众,根本动力就是深圳保障房可以上市交易,获得巨大利差。
根据深圳住建局官网资料,深云村经适房基准售价4541元/平方米(不含装修)。而同片区内商品房每平方米高达2万元。按现行国家政策,5年后经济适用房便可上市,净赚上百万。
“应该尽快禁止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一定条件下,政府实行回收,才能尽量避免公共资产流失,让房子真正落到需要的人手中。”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认为。
去年深圳市两会期间,杨剑昌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改建公共租赁房。后来,市住建局给他答复说要逐步开展,慢慢来。
今年5月12日,深圳市政府通过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明确提出禁止保障房上市交易,届时保障房上市交易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价格回购,并重新分配。
然而实际上,目前并未禁止保障房上市。对此,深圳市住建局解释有几个原因:一是国家政策尚未作出相应调整;二是将给政府的后续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仅靠目前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难以做到监管到位;三是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的新加坡、香港,目前也采取的是租售并举的做法。
而更重要的是,只租不售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后续资金补给。根据规划,深圳“十二五”期间,将建设24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如此大规模的建设,如果不通过出售保障性住房的方式快速回笼建设资金,单靠财政支撑,势必难以为继。
而杨剑昌认为,前三个原因都不成理由,首先深圳作为改革先锋,在国家政策未调整之前,也可创新;而后续监管的问题,还没有尝试就因难退缩很不和谐;再者,香港、新加坡虽有销售保障房,但是以租为主。
而对于保障房后续建设资金问题,孙利平认为,如果之前建设好的保障房不出售,根本不必多建保障房。他估计,深圳保障房大概只需20万套。“1999年,深圳市政府决定让十几万套福利房、微利房上市交易,这个口子一开,基本上瓦解了深圳自198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的保障房制度。”
不过制度上的顽疾也非完全无起色。5月31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修改决定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对骗购保障房者,最高处罚20万元并终身不得再购保障房。相比之前的5000元罚款,严厉许多。
“如果当初规定骗购保障房罚款20万,我们肯定不去冒险。”时小汶说。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