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0日 02:0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吴丰恒 发自北京
5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市交委联合发布通知,规定从6月6日至12月5日,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禁止驶入主城区。通知发布后,深圳市50多万辆电动车面临尴尬。
事实上,3月18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下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结合实际,设定“超标”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标”车。
上述“限车令”的实施,会不会影响到老百姓出行,会不会损害电动车这一“朝阳”产业?近日,央视《对手》节目对此展开了辩论。
出行方便与安全之争
“超标车是野驴,合格车是毛驴,所以现在把野驴换成毛驴。”财经评论员朱煦说,“野驴”对行人造成的安全隐患不能不考虑。
不过,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四部委此次整治,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老百姓的出行,“没有什么比老百姓出行更大的事,政策制定的一个基本准则是方便出行,而不是让老百姓为政策制定提供方便。”
阻碍电动车产业的发展?
“限制电动车,会把企业家吓跑。”《中国新闻周刊》主笔刘彦表示。在“限车令”下,“电动车”这个朝阳产业会没落吗?
“四部委的文件正是为了促进电动车产业的发展。”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说。韩晓平认为市场要差异化,厂商不宜去制造 “跨界”车,应当进一步扩大农村市场。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宏雷指出,“所有超标的电动车生产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销售者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只宣传产品的优点,而不告诉风险,这是一种欺诈,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王宏雷说。
“既然制订了法律、规章,就不应按照个人的理解去执行。”王宏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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