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中石油旗下公司一审败诉 近亿元油料款或难索回

2011年06月10日 02:0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刘林鹏 发自成都

  一桩历时近3年,涉案金额近亿元,牵扯到中石油和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圣达)的离奇纠纷案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

  昨日(6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圣达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焦化)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乐山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5月24日开庭审理,原告中石油乐山分公司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中石油方面称肯定会上诉

  事情要追溯到7年前。2004年12月,圣达焦化开始从中石油乐山分公司购买0号柴油,用于公司生产运输。2005年3月,圣达焦化授权委托中石油乐山分公司员工万永仪作为购买0号柴油的联系人,负责有关结算、付款和制票等油料业务的洽谈事宜。正是万永仪其人引发两家企业最终对簿公堂。

  据四川圣达公开的消息称,2006年8月,万永仪被逮捕,2008年2月因合同诈骗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乐山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正在服刑中。

  中石油乐山分公司表示,在2005年2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公司共向圣达焦化发运油料约2.25万吨,价值上亿元。在此期间,圣达焦化尚欠中石油乐山分公司油款约9407.28万元。

  2008年11月3日,圣达焦化收到乐山市中院关于中石油乐山分公司的应诉通知及起诉状,要求公司向原告支付购油款9407.28万元。四川圣达则认为,案件系万永仪越权从其供职的中石油乐山分公司提走价值约9407.28万元的油料,与圣达焦化无关。

  中石油乐山分公司一名分管副总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焦点是授权问题,正因为他们公司(圣达焦化)给万永仪的授权才导致了我们公司巨额的损失。我们手中持有该授权书,他们的授权代表已经行使了授权的权利。”这名副总同时表示,现在还仅仅是一审,还没过上诉期,公司方面一定会上诉,一切以终审结果为准。

  四川圣达:不存在应付款项

  “在2005年3月至2006年上半年,万永仪越权从其供职的中石油乐山分公司提走了价值约9407.28万元的油料,现该批油料去向不明。”四川圣达昨日在发布的公告中表示,从2005年3月至今,圣达焦化一直与中石油乐山分公司保持着正常的购销和结算关系,在此期间,圣达焦化的油料购进及款项支付结算的账务反映为正常状态,不存在上述的巨额款项应付;并且,迄今为止,中石油乐山分公司也从未向圣达焦化提及过万永仪越权提走的油料所涉及款项的存在,也从未向圣达焦化催收过。

  四川圣达证券事务代表王女士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授权给万永仪,主要是为了更加方便购买油料。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代理董秘谢树江也向记者表示,万永仪把授权无限扩大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我们用油量很小,一个月也就是200吨左右,所以一次购进上万吨油料是不可能的事情。”谢树江称,“我们也不知道那批油料究竟去了哪里。”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万永仪原来是中石油乐山分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仅有大专文凭,但却涉及多起诈骗案件,并伪造公司印章进行过多次非法活动。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