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发布了《上海市物价局关于适当调整本市上网电价的通知》,明确本市上网电价已适当上调,但居民电价没有受到影响。市发改委同时表示,市电力公司和有关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还要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据悉,自2010年1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分钱,其他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调整,皖电东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分钱。同时,自2010年6月1日起本市燃机电厂上网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6分钱。从2010年12月1日起,燃机电厂上网电度电价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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