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1日 05:44 来源:金融时报
薛亮
记者薛亮众所周知,理财业务属于银行中间业务,因而不属于“表内监管”的范畴。以往,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虽然也逐年上升,但业内普遍将之作为评价银行转型力度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但是,今年以来,信贷紧缩在前,对“影子银行”的讨论在后,而银行系理财产品半年来不论发行数量还是预期收益都出现了“跳跃式”增幅,使国内许多专家开始注意银行理财产品火爆背后的原因和影响,监管层也于近日传出将对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的声音。
短期、组合类渐成主角
今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规模出现了急剧增加,市场上多家机构的统计数据也均显示出理财产品“井喷”式的发展速度。
据普益财富的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就达到3691只,同比增幅达107.71%;发行规模约计4.17万亿元人民币,已超过2010年全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的一半。Wind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1-3个月期的理财产品占比为66.82%,较去年升高12个百分点。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5个月银行理财月均发行数与去年相比增幅高达50%,达到1500款以上。如果算上1月以下期的理财产品,期限趋短依然是今年理财市场的特点。综观上半年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除短期理财产品继续暴增外,组合投资类产品正在成为银行又一青睐的产品类型。
随着存贷比日均监测的渐行渐近,银行吸储压力还将继续增大。与此同时,银行短期和超短期理财产品的大行其道不能不让人产生联想。
记者根据金融界网站提供的一份主要银行机构上半年发行的理财产品统计测算,在近4000款理财产品中,组合投资类产品多达2300款,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8%-10%,低的也有4%。事实上,目前市场上高收益产品中,除外币和结构性产品外,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已经成为绝对主力。
透明度成最大短板
根据普益标准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评分体系,在2010年参与排名评级的59家银行中,有32家银行获得的分数无法达到11分的及格标准,这里还不包括那些从未进行过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银行。
概括来看,银行信息披露随意性大、频率低;完整性、准确度和及时性不足,产品内容介绍过于简单;投资方向不明,对到期产品收益信息的公布甚少都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不透明的具体体现。
事实上,银行理财产品的透明度问题可以说是导致近期市场争论的主要原因。首先,很多超短期产品看似收益可观,却存在投资“真空期”。比如,某银行一款7天理财产品,开始计息前,有数天“募集期”;而产品到期后,又往往需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将本金和利息返还投资者,叫做“结算期”。一头一尾的时间算起来可能超过该产品的运行时间,因此遭很多业内人士质疑为变相揽储。
比起利用“真空期”变相揽储的嫌疑存在更大争议的做法是,一些银行并未披露理财产品的投向,造成了变相放贷的现象出现。“存贷比日均监管的话,肯定要想别的办法,现在员工压力都很大。”某股份制银行网点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有专家直指,目前理财产品发行数增长可观的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实为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的“新衣服”。
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今年底前将银信合作业务的表外资产转入表内。从目前市场情况看,单一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发行数量确实出现了大幅下降。然而,只要一款产品投资标的中涉及除信托贷款的其他领域,哪怕只有1%,也被视为组合类投资产品,不被计入表内。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王增武表示:“组合类产品中有超过40%是信贷类,而组合类产品占理财产品总量的30%以上,组合类产品乃至银行理财产品的迅速增长,已经部分成为信贷规模受限后,银行信贷的替代品。”
表外风险有待长期考验
虽然市场已经对理财市场的火爆现象存在质疑,但从是否合规的角度说,银行增加理财产品发行数的做法实际上“合情合理”。
对于多发理财产品是否存在变相揽储的嫌疑,某股份制银行理财业务相关人士认为,不能说银行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考虑,随着理财市场健全,这种行为将不复存在。理财产品的规模激增确实增大了风险,但这种风险更多体现在银行是否对规模化的理财业务有风险控制力和相应的管理水平。随着规模增大,根据银行选择投资何种标的、投资管理风格,风险就会加大。规模和风险两者有相关性,但并不是必然联系,还是与银行综合风控水平更加相关。
此外,他还认为,产品增多的情况下,银行为了应对竞争只有开发高收益产品,而高收益产品压缩了银行的利润,这也对银行投资管理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客观上促进银行的发展。
然而,银联信分析师钟加勇则认为,虽然从长期看,银行理财产品所带来的表外业务风险不会太大,因为一方面监管层已经密切关注对“影子银行”和理财业务的监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从自身角度和投资者角度两方面考虑都必须担负起相应的责任。
但短期看,商业银行大量发行理财产品会对冲部分紧缩政策的效果,影响到监管层回收流动性,这也是银监会此前叫停了部分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原因。这是监管层在防范银行风险通过表外向内蔓延,同时也是旨在限制银行变相扩大贷款规模。
某银行风险部人士表示:“表外融资业务实际上已经对银行系统产生风险。因为组合类产品大多涉及信托公司,在房地产业整体走势并不明朗的情况下,一旦房地产信托出现大面积风险,承担回购和担保责任的银行就必须垫付资金,那时,系统性风险就不是危言耸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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