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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顶级会所:极度奢华背后北京会所60%亏损

2011年06月13日 07:15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扭曲的顶级会所

  记者 鲁菲 特约记者 丁莎

  忽视服务内涵与监管缺失,让多数会所走向一条扭曲的经营之路

  庄严肃穆的故宫内城墙脚下的过道两侧,每隔十米就站立着一个身着铠甲手持盔帽的“御林军”,守卫着即将开业的顶级私人会所——建福宫。宫内两侧的墙壁上,挂着用长方体透明玻璃围着的“江南织局内造”的“蓝地獬豸补子织金缎”文物,并以黄色帛锦制成的“圣旨”形式昭告曰:建福宫修饰一新,堂皇揭幕。

  只有古代帝王才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如今,只要拥有全球顶级富豪的身份、缴纳100万元人民币的会费,就可以在紫禁城里获得帝王般的待遇。当然,这样的待遇只有500个席位。

  顶级会所的经营模式是,经营者通过对高端客户休闲交流习惯的准确把握,用“高投入高收益”的方式实现自己的聚财梦。按照100万元的入会费,500个会员计算,建福宫的经营者将一次性获得5亿元的收入,这还不包括每个月的月费。

  透过奢华的表象,神秘的会所,究竟为何而生,又有着怎样的运行规则?

  交际平台

  邀请制度和综合审查制度,是诸多顶级会所赖以生存的铁律。

  上世纪90年代,京城“四大会所”之一的长安俱乐部,曾把拥有5000万元的公司资产作为当时进入俱乐部最基本的参考标准;而香港马会的申请人必须由一位原顶级会员提名,并获得另一位顶级会员附议,再列举三位准备支持其加入马会的会员,才有可能被接纳。马会的200位顶级会员,每年推荐入会的名额都十分有限。恰恰是会籍的稀缺,使马会会员的身份更受上流社会青睐;君顶领袖会全球仅有500席会员席位,入会条件和审查程序更加严格,除了对企业及个人业绩与财富的要求,更要有对社会贡献、个人修养及社会影响力等综合评判。

  如此苛刻的条件,把大多数人挡在了门外。而踏进这个门槛的少数派,在付出高昂的入会费后,将会得到怎样的回报?

  在长安俱乐部,会员可以打电话给服务部:某银行家是不是俱乐部的会员,如果是,我能不能认识他们?长安俱乐部会通过各种方式介绍他们认识。当然,这种服务并不会给俱乐部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甚至会让俱乐部倒贴金钱、时间和人力,但却体现了俱乐部的价值。

  上海MINT俱乐部的服务宗旨是满足会员的一切需求,无论是你想在下飞机后与纽约市长会谈还是希望碧昂斯在你的发布会上高歌一曲,无需亲力亲为,这一切MINT都会帮你搞定。

  一位温州企业家说:“在顶级会所里所接触到的人物,不是领袖级的企业家,就是高官要员,这对商人来说,无疑对企业的发展和开拓都有极大的帮助。”

  “有时候,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话是正确的,大家都是同类,容易相互理解,沟通起来没那么多隔阂和麻烦,相互理解了,就可以一起放松地享乐,也可以相互信任,甚至是更加深远地合作。” 一位投资公司总经理叶女士(化名)说到。

  私密性也是商人们对会所趋之若鹜的原因之一。在顶级会所里做任何事情,都不会被外界知道,因此,很多商界大佬都愿意到顶级会所里去谈生意。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是,中关村“村长”段永基从来不去星级酒店谈事,而是选择长安俱乐部,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会给他“仿佛家人一般”的照顾。在北京,商人们请的不是大人物,就是公众人物,这种会晤放在公共场所有诸多不便,俱乐部无疑是理想之选。一些高级俱乐部的“贴心”服务之一是,用一种特制的罩子将车牌盖起来。

  除此之外,这里绝对不会发生“窃听事件”。一位顶级私人会所的会员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他和生意伙伴在一个公共场所吃饭,突然发现桌子上的花盆里装有窃听器,他们不得不转移到别处吃饭、谈生意。

  会所经营死穴

  在欧美发达国家,会所和俱乐部已经演变成为一个成熟而且成功的商业模式,即通过提供与会员身份相符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文化和商业化的环境,并获得最高的服务附加值。

  有分析人士认为,一些中国会所在学习国外经营模式并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过程中,丢失了一些理念,只求形似而不求神似,没有掌握其经营和管理的精髓,结果招致大量会员不满,甚至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揭竿而起”。

  被誉为京城“四大会所”之一的京城俱乐部,云集了全球500强大部分中国公司的总裁、相当数量的驻华大使和人们耳熟能详的中国商业领袖。正是在这个号称“中国第一富人俱乐部”的顶级会所,多年前曾因俱乐部没有履行入会时的服务承诺,而发生了集体维权事件。

  据当时的会员回忆,入会时俱乐部的承诺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服务上乘,不仅有各种花样品种的免费商务早餐,而且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商务交流活动;二是会员数量实行封顶制度,最高不超过1000名。但是从1999年以后,俱乐部的服务质量一年不如一年,会员的月费却日渐增长,从当初每人每月的1000元涨到近1400元;会员数量也已经发展到1200多名(到2000年就已经有1200名会员),这些均没有事先知会会员并征得其同意。而且,俱乐部管理者还计划设置一年制会员和一个月制会员,这样的做法更使先前的会籍价值大幅度贬值。

  事实上,京城俱乐部当时存在的所有问题,在中国的会所都普遍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商业会所在中国还是一个稀缺资源,往往被会员理解为特权的象征,进而双方都忽视了所应有的服务内涵。而当初不为赚钱,只为实现聚集效应的初衷,也使会所陷入了经营困境。

  “长安俱乐部的服务没有以前好了,我现在很少去。”一位长安俱乐部的会员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抱怨。与之相同的是另一个长安俱乐部会员,他早已“把会员卡转让给了别人”。

  根据某咨询公司的调查数据,目前广州会所中约90%亏损,北京会所约60%亏损,上海的美洲俱乐部甚至由于长期亏损而最终倒闭。为了走出困境,一些会所开始自降门槛。证券总会划出一块地方彻底对外开放;银行家俱乐部将入会费改成消费储值卡;鸿艺俱乐部开始发展年费制临时会员,只需支付1万元,全家人都可以在俱乐部免费享用一年包括游泳池、健身房在内的许多设施。这是一个冒险的举措,他们面临着俱乐部降格和得罪终身会员的风险。但一些会所管理者认为,只坚持发展终身会员是愚蠢的,很多外籍人士在中国都是临时居住,他们不可能愿意支付终身会员的入会费。

  “会员的素质决定会所的命运,这绝对是一个真理。有一些会所俱乐部,在刚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够严格按照制度发展会员,但随着经营压力越来越大,他们不得不在会员筛选上做出选择,这样会籍卡就慢慢变成了一张储值卡。会员买来送客户,客户再送客户,只会令俱乐部的会员阶层越来越不纯粹。久而久之,因为充斥了太多的非目标会员,反而使那些原本希望服务的会员们不愿意光顾会所了。这时便是一个会所的死期。”北京香港马会会所的公关经理陈怡杉点出了会所经营的死穴。

  监管真空

  在北京东城区一条繁华的马路边,灰色的砖墙和落地窗内厚厚的窗帘,把这里与外面的喧嚣完全隔离开来。一楼的茶室里,飘着淡淡的茶香,许多名人的专属紫砂茶壶摆放在墙边的展示柜上。

  这是一家集团公司的会所,从未对外营业过,只供会所的主人招待他圈子里的朋友和生意伙伴——这是一个并不盈利的会所。

  “如果说我开这个会所的回报,那就是我在这里谈生意的成功率更高。能花钱养这样一个会所,也说明了企业的实力。”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会所老板说。

  这个会所给它的所有者的另一个回报是,在这里,他的朋友圈越来越大。这是一个交际的平台。

  与这一会所理念相近的不在少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自有的会所拓展自己的商业平台。而马云、陈天桥、郭广昌、丁磊等9位浙商创办的江南会,范围扩至浙江商帮。江南会诞生的初衷是,“让一群有意思的人聚在一起,做一些有意思的事。”。

  在企业经营的会所中,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据悉,2008年4月丁书苗豪抛1亿元打造的英才会所,成为其利益链中的一个环节。丁把一些官员的家人拉进自己的政商圈作为靠山,并通过这些官员邀请各国政要作为会所的高级理事。迄今为止,已有法国、匈牙利、哥斯达黎加、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越南、奥地利、蒙古等多国官员或前官员应邀担任会所高级别咨询理事,而一些省部级以上官员的秘书或前秘书也成为会所的常客。借助这些关系,丁进一步夯实了自己的关系网。

  私人会所的兴起,给监管者提出了新的课题。目前,中国尚无规范会员制企业设立以及会员证发行与交易行为的专门法规,使这些行为无法可依,各会员制企业的章程尤其是其对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千差万别,很不规范,会员的权益常常无法保障。

  对于私人会所的规范化管理,以及对进入会所的人员身份的鉴定,长期以来都由于私人会所的隐蔽性成为谜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商人会在顶级会所办一张会员卡送给成为他们公关目标的政府官员,仅长安俱乐部的一张会员卡就价值48万元,这还不包括每月的月费。

  “在长安俱乐部里,官员的最高职位就是副部长,正部长已经成为公众人物,顾及影响,他们通常不会在会所里出现。”长安俱乐部的一位会员介绍说。

  在上海枫林路一家名为“缘桥”的私人会所里,上海警方曾经摧毁了一个以私人会所为平台贩卖毒品并引诱、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团伙。他们利用会所的私密性,只允许熟客进入的特点,进行违法活动;在长春,一家私人会所举办了一场富豪相亲会,引来无数大学生,但经过媒体记者调查,这场相亲大会实为富豪会员找“二奶”;在北京的一家私人会所里,还经常有赌博行为。

  私人会所的不公开性,导致其中发生的一些行为成为“地下活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色情交易或者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监管者无从知晓。在中国,一些私人会所没有注册,也没有受到相关部门监管,又因为其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因此成为黄、赌、毒的聚集地。

  此外,会所发行的会员卡还涉及金融监管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在1998年10月30日联合颁发的《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摘要)》第一条与第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会员卡的发行,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会员卡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进行管理。“发售总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发售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一级分行审批,报总行备案。”

  当下,一些会所没有工商注册,更谈不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这显然违反了有关工商管理和金融监管条例。如果发行会员卡金额过大,又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书,会所的经营行为还将涉嫌非法集资问题。

  无论普通俱乐部或私人会所,其经营模式在中国都还比较年轻,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者、公司和会员们仍在摸索。最新的转变是,国家文物局已经于6月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遗址类博物馆内经营活动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对上述文博单位的事业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是否存在会所等情况进行大调查,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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