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3日 15:23 来源:商务部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订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山药等11种传统习用硫黄熏蒸的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400毫克/公斤;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毫克/公斤。上述限量标准均在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安全标准范围内。
使用硫黄熏蒸是一些中药材产地粗加工过程中的一种习用方法,目的在于防霉、防腐和干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