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3日 15:51 来源:商务部网站
据《越南经济时报》6月13日报道,越财政部正在起草有关电力项目进口商品增殖税和进口税的指导文件草案,拟对由政府、政府总理批准的电力项目进口的形成项目固定资产的与主要机械设备配套的原料、物资进口税予以免除。
上述商品的增殖税则按增殖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在向海关申报免税进口商品名录时,进口单位要向海关提交作为与主要机械设备一起配套安装或使用的,形成项目固定资产的免税进口原料、物资的说明书和使用安装图纸。本规定适用于2010年12月17日及以后的海关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