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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风华高科“短炒”,奥普光电坐收渔利

2011年06月16日 02:59 来源:现代快报

  奥普光电6月15日的一则公告引人注目,公司第二大股东风华高科在公司股价前期出现的高点累计卖出30.15万股,又在股价回落后迅速买入25万股,期间累计获利高达90.75万元。作为上市公司,风华高科在这段时间的交易节奏与股价涨跌配合之默契,令人惊叹;而按照相关规定,奥普光电将向风华高科索要高达百万的短线交易获利。

  从股价上看,奥普光电股价从4月1日起一改此前的震荡走势,开始走上快速上升通道。一个多月间,公司股价从4月1日的38.28元涨至5月26日的54.5元,涨幅高达42.4%。

  从买卖时点上看,风华高科于4月27日至5月25日陆续卖出19.55万股、2.10万股、5.5万股和3万股,恰恰位于股价上涨后期。而后当股价出现暴跌后,又在6月9日、10日连续买入25万股,使得股价暂时止跌回稳。期间,风华高科累计获利高达90.75万元。

  这则公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风华高科持有奥普光电已解除限售流通股共1200万股,占总股本的15%,是第二大股东,也是第一大流通股东。截至6月15日,风华高科尚持有奥普光电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9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4%。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风华高科于6月9日、6月10日的两笔买入股票的行为均构成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共计90.75万元应由奥普光电董事会收回。

  奥普光电表示,该部分收入记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截至公告发布之日,风华高科尚未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上缴奥普光电。风华高科承诺,将于收到奥普光电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90.75万元转入奥普光电账户。《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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