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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拟免征车船税

2011年06月16日 03:51 来源:北京晨报

  混合动力车至少减半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征求意见

  晨报讯(记者 王萍)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就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交多少车船税,将拟按照车辆排气量大小决定。电动汽车等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将免征车船税。

  条例规定,乘用车应当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条例明确,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和减免税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纳税人在首次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或者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应当提供购车发票及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等与纳税相关的信息及其相应凭证。

  条例还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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