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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中小板公司将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2011年06月16日 20:16 来源:财新网

  对诚信记录较好的公司,实行信息披露事后审核;对于诚信记录有污点的公司则对其加强监管

  【财新网】(记者 刘卫)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深交所今后将根据公司的诚信记录,对中小板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6月16日上午,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监管与发展座谈会在深圳召开。陈东征在会议上表示,对于诚信记录较好的公司,实行信息披露事后审核,加大对公司进行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事项的支持力度,让一部分优秀的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对于诚信记录有污点的公司则对其加强监管,积极化解风险,从而引导上市公司进入重诚信、讲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陈东征指出,以往的监管制度比较强调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偏重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相对忽视了对诚信规范公司的奖励,没有体现“诚信规范”的制度溢价,导致公司自我规范的动力不足。

  陈东征说,发展是硬道理,监管从来都是为发展服务的。中小企业上市以后如果不能利用资本平台做优做强,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投资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再严格的监管也将失去了本来意义。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亦表示,中小企业板下一步将试点分类监管,建立奖优罚劣机制,探索对信息披露工作优秀的公司实行信息披露事后审查,并将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板内部控制规则落实年”专项活动,提升上市公司的自律水平。

  此外,陈东征还表示,深交所将要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再融资、收购兼并、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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