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广东立法扶贫 5年摘掉"最穷的人群在广东"的帽子

2011年06月18日 07:21 来源:中国网

  中新社广州6月17日电 (记者 陈国华)广东省政府17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该省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扶贫政策固定下来,以促广东省尽快摘掉“最穷的人群在广东”的帽子。

  会议指出,深入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对广东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具有重大意义,必须抓紧抓好。此前,广东省扶贫开发探索和积累了双转移扶贫和“双到”扶贫以及对口扶贫、搬迁扶贫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经验。

  会议认为,通过立法,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将扶贫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条例(草案)》明确了广东省确定扶贫开发对象的标准和程序、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扶贫开发的具体措施、扶贫开发项目监督管理等内容。

  作为中国经济强省,广东省经济总量已连续24年稳居全国第一。当前,广东的经济总量已赶超了香港和新加坡,创造了比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时期发展速度更快、时间更长的经济奇迹。但是,广东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大的问题也在中国最为突出,甚至出现了“全国最富的人群在广东,最穷的人群也在广东”的现象。

  据广东省民政厅的数据,目前广东全省还有70万户316万农村贫困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的6.14%,高于全国4.6%的贫困发生率。

  在此背景下,广东自2010年起,将每年的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彻底解决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完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