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2日 04:03 来源:深圳商报
□ 舒圣祥
对于“我行贿了”这类公民反腐网站,北京市检反贪局副局长张京宏认为,如果线索不属实,会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给下一步查办工作带来影响。北京市检控申处处长罗守梁干脆表示:这种形式是不合法的。全体公民应相信检察机关,与腐败作斗争必须在法制环境内进行,不能说任何一个公民或组织就能从事这样的活动,这是不严肃的。
印度“我行贿了”反腐网站,被山寨到国内不过短短一星期,公众的反腐憧憬还来不及接受实践的检验,官方就兜头泼出一瓢冷酷到底的冰水:不合法。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率先泼出这瓢冰水的不是别的部门,而恰恰是反腐部门。尽管看上去还只是官员个人意见的表达,但是反腐部门对于民间反腐网站的态度,其实已可略窥一斑,那就是:只有负面的评价,没有正面的感激,当然更没有携手的意愿。
公民反腐网站,本来是反腐机构的热情“粉丝”,旨在全心全意帮助反腐部门反腐,为其提供大量反腐信息和线索,让其更具针对性进行反腐工作。比如印度版“我行贿了”网站,开通不到一年便汇聚了1万多条腐败案例,帮助反腐部门惩处了20多位官员。既然如此,大家都是为了更有力地打击腐败,反腐部门不领情也便罢了,何以对公民反腐网站反而必欲取缔而后快呢?真所谓“相煎何太急”。
公民反腐网站的建立,本意只是为了对贪腐者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同时为反腐机构提供更多反腐线索,丝毫没有打算独自成为一个指控具体贿赂行为的机构。然而,看反腐官员对于公民反腐网站的评价,简直已将其当做了自己的“竞争对手”;本来毫不矛盾而只是辅助关系的两者,却被反腐部门无端地对立了起来——所谓“全体公民应相信检察机关”,似乎公众热情支持这些反腐网站,就是不信任反腐机构,就是恶意挑战反腐权威。
事实上,国内公民反腐网站正在逐步进行自我完善,比如已经明确规定不得公开受贿者姓名等个人信息。如果反腐部门真正了解这些网站,就应该知道,它们既不会是造谣诽谤的温床,更不会“打草惊蛇”——除非贪官非要自动对号入座。之所以反腐官员会有这样的评价,只能说明他们可能根本没上过这些网站,只是从新闻中简单了解以后就“为抨击而抨击”。那么,对待公民反腐网站是这样,对待公民反腐举报会否也是这样呢?
说白了,公民反腐网站的所有网民,都只是反腐部门的“反腐粉丝”,除了帮助反腐部门更有力地推进反腐,此外并无任何企图。印度版“我行贿了”网站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感到任何政府压力,相反,政府的态度很积极,多个部门邀请他们进行运作分析、提供改革建议;我们也应该这样,而不必将之视为洪水猛兽。善待这些公民反腐网站,既是“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也是善用“群众的眼睛”。对于反腐部门而言,“反腐粉丝”越多越强大,只会更有利于反腐工作的开展。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