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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皇宫告政府未提索赔 郭奎章:政府迫于舆论才草率强拆

2011年06月22日 04:31 来源:信息时报

  此案昨日开庭,“宫主”郭奎章称,如胜诉,会将海上皇宫经营所得全捐给海洋环保事业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备受关注的“海上皇宫”状告政府的行政案昨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因龙岗区农林渔业局、龙岗区海洋局均被撤销,其职能并入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因此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作为被告出庭答辩。原告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未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海上皇宫“宫主”郭奎章称,索赔不是最重要的目的,从法律上对这种开发行为清晰化是更重要的。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到了郭奎章,他也详细的回应了“海上皇宫”的建设始末。

  海上皇宫是南澳东山湾的一栋海上别墅,面积多达数千平方米,耗资接近亿元。这个地方不对外开放,只在节假日进行一些私人聚会,外界俗称“海上皇宫”。“海上皇宫”存在已达五六年之久,却一直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事实上是一栋“海上违建”。政府部门经过5年的拉锯,终于在2010年5月开始拆除,但是2010年12月26日,“海上皇宫”获得龙岗区农林渔业局颁发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以“垂钓”之名再次亮相。2011年3月1日,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再次宣布“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责令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收回擅自发放给“海上皇宫”方面的养殖登记证。2011年4月8日,深圳市有关部门对“海上皇宫”进行了第二次拆除。

  事件也引发了“海上皇宫”提起的两起诉讼。

  状告“两宗罪”

  发证又收回 损害合法权益

  第一起诉讼是要求撤销深圳市农林渔业局于2011年3月1日作出的《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原告公司起诉称,他们是通过合法程序向深圳市农林渔业局递交申请资料,深圳市农林渔业局通过合法审批程序核准向原告出具《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养殖登记证》文件,而龙岗区农林渔业局3月1日的撤销行为,使其无法在“海上皇宫”上进行休闲渔业经营,直接损害了合法权益。

  被告称,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有权在发现“海上皇宫”实质上不符合《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中的要求,也与发放的初衷相违背,“养殖登记证”实质上是政府职能部门内部登记管理使用的证照,海上皇宫一直未取得合法的海域使用权,本质属非法占用海域,对其强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依规定自行纠错,直接将“批复”予以撤消。

  未听证就强拆 违反法定程序

  第二起诉讼是原告公司要求判定被告对海上构筑物的拆除违法。在起诉书中称,2010年7月15日,原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向出具《关于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申请对拆解后的海上构筑物进行改造的批复》,到2011年4月8日强拆,拆前未给任何申辩、听证、复议的权利,违法了法定程序,直接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属违法拆除。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的答辩状中称,没有任何法律强制规定,类似于本次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必须听证,该公司非法占用海域兴建“海上皇宫”,依法应当予以“恢复海域原状”,原海洋局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拆除职责,在程序上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此案将在24日开庭审理。

  对话“宫主”

  郭奎章:政府迫于舆论才草率强拆

  庭审结束后,公司老总郭奎章称自己对打赢官司很有信心,他说,国家的确没有给海上漂浮建筑物发过海域使用权证,但在整个广东省给很多的海上休闲鱼排发了休闲渔业证,“如果他们是合法的,那我的也是合法的。”

  为什么原来说要提起巨额索赔,这一次却又没有索赔数额,他表示,索赔不是目的,他是想通过法律保护合法的基本权益,也希望从法律上对这种开发行为清晰化,为以后海上休闲渔业铺平法律道路,为新型的海上浮岛寻找出路。如果胜诉,他也会将海上皇宫的经营所得全部捐给海洋环保事业。

  郭奎章表示,从2010年开始,公司投入资金,按海洋局要求整改。2010年12月,按海洋局要求整改合格,区海洋局验收合格后发了休闲渔业证。经过8年多的努力,“海上浮岛”终于获得了合法身份。

  2011年4月份按海洋局要求,“海上浮岛”对外实行了“试营业”,并准备五一正式对外营业。试营业期间又有说法称浮岛并未拆除是财富战胜了法律,这给相关部门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他认为政府部门是受舆论压力才草率做出“强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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