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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征契税

2011年06月22日 07:23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一、罗湖区的吴先生来电咨询:对个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应征契税?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二、罗湖区古小姐来电咨询:我公司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利息支出,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只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有关利息凭证,如何证实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地税局林小姐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三、南山区的张先生来电咨询:境内公司将自行开发软件的所有权转让给境外的企业,取得转让费收入。公司的该项业务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由于该项业务的接受方在境外,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因此公司的该项业务不用缴纳营业税。

  四、龙岗区的方小姐来电咨询:对企业专门从事电梯保养维护服务而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如是应按何种税目征收?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90号)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因此,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五、宝安区的郭先生来电咨询:对邮政企业代办邮政速递物流业务在营业税方面是否有相关的税收优惠?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邮政速递物流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24号)规定,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速递物流业务收入,自2010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免征营业税。对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

  六、龙岗区马先生来电咨询:企业有一套房屋出租,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有明确分别记载租金金额和管理费金额,并注明管理费是代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请问管理费是否也要合并到租赁费中一起缴纳印花税?

  地税局林小姐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无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综上所述,你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即: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上记载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深圳地税12366税务咨询中心 黄艳映、林琼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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