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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集中开展反腐行动数名官员落马

2011年06月23日 04:50 来源:京华时报

  原副市长数千万财产来源不明

  因涉嫌受贿、数千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广东省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21日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杨光亮作为茂名近期集中开展的反腐行动中首个被查的官员,其涉嫌贪腐深谙“市场运作”,把权力当做产业运作,用赃款进行多元化投资,催生了腐败产业链。

   受贿1048万元200万港币

   21日上午9时许,坐在被告席上的杨光亮手戴镣铐、略显疲态。检察机关指控,杨光亮涉嫌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048万多元、港币200万元,并有折合人民币3464万多元、欧元2.4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用权力替人“摆平”,收受贿赂进行原始积累,再把赃款作为资本投资,实现个人资产最大化,是杨光亮走上贪腐道路的路线图。

   生于1954年的杨光亮是在茂名土生土长的本地干部,年仅20岁便成为电白县大榜公社海坡大队党支部书记。此后的24年里,杨光亮一路升迁至电白县委书记、茂名市副市长,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财政、土地、法制等重要领域。

   借助手中不断扩大的权力,杨光亮疯狂敛财,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早在担任电白县副县长、县长期间,杨光亮便开始收受红包,有时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有时则被一些企业老板当做“政治投资”。杨光亮庭审时说,“一些茂名籍老板认为我有可能当上市长,愿意出钱‘帮忙’”。

   掌管财政大权的杨光亮,在公事上也不忘“吃拿卡要”,茂名市11个下属部门将其视为“财神爷”,纷纷送钱打点。杨光亮在法庭上说,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往往在春节时到他办公室登门拜访,用红包装几十万元的礼金,虽然没有明说,他也知道是想财政上多倾斜一下。

   用赃款进行多元化投资

   红包礼金并不能满足杨光亮的贪欲。杨光亮将违法所得进行资本运作,用来放高利贷、购置房产、投资外汇、股票、基金等,迅速形成了财富聚集效应。据广东省纪委调查,杨光亮多处房产,债券、基金、股票价值1300多万元,目前,债券、基金、股票、房产均全部冻结。

   在庭审中,记者了解到,除跟家人居住的房屋外,杨光亮在茂名、广州、珠海共有6套现房。2007年,他还出资50万元入股茂名幸福餐饮名店,在应占10%股份的情况下,该店负责人朱某飞另送价值50万元的10%干股。杨光亮因此减免了该店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并把部分公务接待安排在那里,用权力继续滋养自己的腐败产业。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杨光亮为自己和家人办理了多个假身份证,并用假证购置多套房、多个存折,却能“潜伏”多年未被发现,这反映出当前反腐败体系中存在一个关键问题,对官员的财产管控、权力监督仍是盲区。

   ■链接

   公安司法干部勾结黑恶势力

   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大队长、茂港区法院庭长及书记员等握有实权的基层干部与当地最大的涉黑团伙相互勾结,不仅充当“保护伞”,而且直接参与犯罪实施、利益瓜分。

   据侦办此案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氢介绍,早在2001年以前,以李振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就在茂名市电白县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绑架勒索、寻衅滋事。2001年5月31日,茂名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组织进行侦查,作为专案组材料组小组长,李永才却为李振刚团伙大开“放生”之路。

   在该案侦查终结制作起诉意见书的过程中,李永才故意隐匿李振刚团伙敲诈勒索林某1500万元等三宗主要犯罪事实和证据,导致该案证据不足,最后被作不起诉处理。

   因充当保护伞取得李振刚信任的李永才,更与涉黑团伙沆瀣一气,直接参与到违法犯罪当中。刘氢告诉记者,从2006年起,李永才自己出资参与违法发放高利贷,很快便从中获取了80多万元的高额利润。

   相比之下,何铭杰、梁彬与李振刚团伙合谋敛财的手法更为复杂。他们滥用司法权力,从伪造借贷合同入手,为李振刚等人提供了立案、开庭、判决及执行的“一条龙服务”,将被害人财产转入其名下,使这一涉黑团伙聚敛财富的路径拥有了“合法”的“外衣”。作为回报,李振刚也为何铭杰、梁彬贿送了可观的“酬劳”。

   目前,李永才、何铭杰、梁彬三个案件已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正处于审判阶段。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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