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3日 04:21 来源:新京报
朱燕
被控受贿罪受审,为送表人在顺义拿地“打招呼”;名表价值17.9万元
本报讯 (记者朱燕)因涉嫌收受制药公司副总经理给予的一块名牌手表,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昨日涉嫌受贿罪在二中院受审。
被控收取名表提供帮助
昨日10时许,刘宝被带进法庭,他一直扭头看着旁听席。
据指控,刘宝于2008年-2010年间,利用担任北京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北京郎依制药有限公司在顺义区购买国有建设用地提供帮助,于2009年6月收受北京郎依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京萍给予的名表一块。
要求重新鉴定手表价值
听到起诉内容,他马上辩驳:“我没有帮郎依公司办事,她那块表一直放我办公室,我没收下。”
刘宝说,2009年6月,潘京萍来到他的办公室,当时自己在办公室看文件。潘京萍进来,将一个物品放到办公室沙发上就走了。
法庭上,这块手表被当庭出示,面对证物,刘宝说“一点印象都没有。”他说自己没想要,因为一直无法联系上潘京萍,才没有退还。
检方起诉书显示,这块表是潘以12.5万元购得的,但经鉴定价值为17.9万元。“这么贵啊!”刘宝自言自语,他要求重新鉴定,法庭表示将通过合议后做出决定。
多名证人证实“打招呼”
郎依制药公司副总潘京萍目前在看守所关押,正在接受调查。她的证言显示,她是2006年经过介绍认识刘的,“我们一直在找关系拿地,期间也给刘宝送了些礼物,让他们拒绝其他竞争者。”潘京萍称,礼物包括一些钱和一块女士名表。
随后,郎依公司在刘宝的牵线下先后看了两个地块,并最后成功以3000多万的价格拿下其中一块地。
刘宝反驳称,“我没帮她协调,她说的我都不清楚。”顺义区桥镇党委书记李某、顺义区投资促进局局长李某均证明,在郎依公司拿地的过程中,刘宝曾经“打招呼”。
公诉人表示,刘宝面对证据,仍不如实供述,建议判处10-13年有期徒刑。
此案未当庭宣判。
■ 焦点
串通纪检人员伪造上缴时间
庭审中,刘宝上交物品的细节与上交时间成为争论焦点。刘宝的辩护人表示,刘在纪检人员找其谈话前就上交了物品,不应该算受贿。
但公诉人表示,刘宝上交以前,反贪部门已经掌握其事实。而且刘宝串通国土局纪检人员,伪造上缴物品时间。为掩饰而上缴,仍构成犯罪。
检方出示一份刘宝的供词,提到:“我知道潘京萍被抓了,我急了,找孙局长商量能否提前上缴时间。”
随后有了这样的时间表(来自刘宝在纪检部门的供述)———“潘京萍第一次送一万欧元,4小时后交纪检,第二次送2万美元,20分钟后交纪检,第三次送一个纸袋(指手表),没看,交纪检。”
而昨日,顺义国土分局纪检组长证言显示,“2010年10月8日,刘宝要求将物品上交时间提前,他让我去他办公室,拿出一个袋子,让我把时间分三次,我向孙局汇报,然后照办了。”该局纪检科长同样证实这一事实。
对此,刘宝承认“我在纪检部门的供述不属实,当时觉得那样说了就没事了。”检察官说,未指控刘宝受贿外币,是因为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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